马华因行动党的部长说马来西亚华人的祖先是外劳又起争执。
外劳可说是外籍劳工的缩写,而意思可以很广。如果不是自营业者(也就是老板),而是受薪阶级者的外籍人士,基本上都可说是外劳。因此不论是出卖体力的(例如在矿场中开矿的人),或者是出卖脑力为主的(例如在矿场办公室里算账的人和老师),只要不是当地国籍的人,都可说是外劳。所以这许许多多来到马来半岛和婆罗洲工作,没有当地国籍的华人(独立前没取得英籍民,而是拿著中华民国护照),都可视为是外劳。
华人到海外工作并非是头一遭。翻开明清史,可发现许许多多的华人到东南亚工作。由于明清时期(特别是十八世纪)的经济蓬勃发展,对于东南亚生产的食材、药材、植物、金属等需求量大,因此吸引许多人投入这场贸易中。例如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陈国栋就曾指出,当时中国商人为了收购海参,而不惜跑到偏远的小鱼港收购,可见当时市场需求之高,以及华人因商机而非常努力。
双重身份可相容
在这些贸易中,华人不但充当商人,很多时候也充当工人。开采这些商品促成一些地方加强奴隶制以供应更多劳动力投入生产,但劳动力缺口仍无法补上。因此许多华人南来从事这些商品的生产。婆罗洲的金矿、苏门答腊邦加岛的锡矿、爪哇和吉兰丹的甘蔗园、廖内群岛的甘蜜胡椒园等等,都可以见到这些华人劳工的身影。这些并非罕有的海外华人史或中国史或东南亚史的知识,而是如果有阅读相关书籍的人就会知道的讯息。
这些华人移民人数非常多。1825年时,廖内群岛估计有1万3000名华人居民。1740年爪哇发生红溪惨案时,当时估计被杀的华人人数高达万人。十七世纪在吕宋岛屡次发生华人被屠杀,每次死亡人数都高达万人以上。以上数据都显示了当时有不少华人来到东南亚经商或工作。
同时这些地点也告诉我们,这些地方是当时的商贸交易集中地或者是重要商品的生产地。他们当时都不被视为是当地居民,也非当地政权的人民,因此视这些华人为外劳并无不可。
一些人认为华人是开垦者建国者等,而不是外劳,但是这却违背了身份多元性的社会概念。一个人具有很多身份,例如一个中年男人他可以同时是父亲、丈夫、儿子、侄儿、叔伯,也可以同时是同事、下属、上司、公务员等等。因此,华人可以是劳工,也可以是开垦者/建国者等等,这些身份并不互相冲突,反而是一个人真正所拥有的样子。
历史不只一种样貌
许多人在谈论马来西亚史/东南亚史或海外华人时,往往不考虑任何人事物会随著时间而有所变化(这也是历史这门学问的根基),而绝非固定不变。可是许多人在高调谈论时,却以为只有一种样貌,甚至说出了会馆就是以照顾同乡为主的非营利团体,而忘记了会馆早前所隐含的经济功能,例如许多会馆的前身就是公司,而这些公司其实是十九世纪时商贸网络中的一部分。
所以这次马华和行动党之间的口水战很无谓之馀,其实也反映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马来西亚华社对历史知识的贫乏。一些马来西亚华人认为马来西亚史很短很简单,因此认为不必多去认识,而忽略马来西亚这块土地上的历史实际上有好几千年,近现代史的脉络也非常复杂。会有如此误会固然与国家教育政策有关,但不愿面对自己的过去也是个原因。
此外,在忽略马来西亚史之馀而认为要多看历史悠久的中国史等等,但是许多人对于中国史的认识也是多有偏差,例如把中国视为单元就是一大问题(实际上各地都有自己的特色与元素)。对历史的认识贫乏却不愿学习,甚至认为这些知识无用,可是另一厢却拿错误的历史来说嘴,结果常常发生令人咋舌的事情。
这次事件因为涉及政治人物而变成大事,但也反映华社对于历史知识的无知、轻视与不愿学习,可是却也爱说历史。望此事能成为反面教材,让华社各方从中学到一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