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柔州加亨甘榜斯里迪姆的油棕园,发现3只被毒死的大象,引起网民的热烈讨论。据报导,当地小园主表示,油棕园一带经常有野象出没,它们以往只会在夜间出没,现在甚至会在白天闯入园中,摧毁农作物,这不禁令人怀疑,大象被毒死与此有关。但蒙受经济损失就足以成为伤害其他生命的正当理由吗?非常遗憾的,这不仅仅是个独立事件。
早前,在处理狂犬症事件上,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曾强调,只要没有流浪狗就没有狂犬症。兽医局也经常派人捕捉流浪狗以对它们实施人道毁灭。这样的做法虽然得到一部分社运人士与动物保护协会的强烈谴责,但大部分人对这样的行为是默许的,因为他们既不用自己动手处理,这大大减轻了他们的负罪感,而且也可以幸免于狂犬病的无妄之灾。
在人类历史上,犯罪并不曾消失,罪犯一直都在甚至使我们的安全受到威胁。但是即便如此,解决犯罪的最好方式也不是把所有罪犯杀光,今天即使你把罪犯杀光了,犯罪依然是存在的,因为从普通人到罪犯是有一个演化过程的,只要犯罪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存在,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罪犯。
敲响了社会警钟
同样的,把这些流浪狗杀光了,病原也不会从地球上消失,它只会寻找其他的载体;把野象杀光了,也不能保证你的农作物大有收成。人们对动物与环境保护的漠视态度,已经敲响了社会的警钟。
J.K.罗琳《哈利波特》书里有句名言:“如果你要知道一个人的真实面貌,看看他如何对待比他劣等的人,而不是平等的人。”
在科技时代,人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懂得善用资源,来创造更好的物质生活,但是在人们生活条件富足的时候,他们的精神条件却没有随之而得到大幅提升。国家为了谋求经济发展可以肆意地破坏环境;人们为了追求幸福的生活和富有安全感的生活可以随心所欲地摧毁其他生命,以便减少他们生活中可能带来危险的不确定因素。
生命价值的平等
人们的生活虽然没有了以往的困苦与贫穷,但这样幸福美满的生活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其他物种的痛苦上的。这是对于现代“人类进步”最大的讽刺。人也是动物,只是人有观念而其他动物没有,人们作为比其他生物更高层次的存在,是应该保护自然界里弱势的一方,还是支配它们?
事实上,关爱动物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因为他们是人类的好朋友;它的价值在于人们对于生命有没有平等的概念。当然社会里还是有许多关爱动物人士,他们会到宠物店里去挑选他们喜爱的宠物,并把它买回家饲养。这些人的本意也许是好的,而且被饲养的动物也可以因此得到更好的生活品质,但是当店主为宠物标上价码,而你为了得到这只宠物付出相等价格的时候,这只动物便成了你的某种财产。
有些人之所以爱戴它们,也只是因为他已经为它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这样做虽然没有错,但是并不能帮助人们理解生命的价值。这样的“关爱动物”与人道意义上的尊重生命并不是一回事,尊重生命的本质意义在于生命价值的平等。
平庸的恶
因此,那一些杀害动物的人们,都是坏人吗?难道他们不会良心不安吗?
这里得说个故事。在二次世界大战时,纳粹军官艾克曼与组织一共屠杀了70多万犹太人。在艾克曼为自己辩护时,他反复强调“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作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这种行为模式便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平庸的恶”,这种恶是不思考的。它不思考他人,也不思考社会。这样的恶是平庸的,因为它存在于每个人心中,你我都有可能堕入其中。把这些动物判处死刑的人固然可恨,但是服从这样的安排,默认体制内隐含的不道德行为的我们,又应该受到怎样的评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