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的地位,尤其是以前从半岛前往砂拉越得带备护照,至如今有不少政治人物被拒入境,教一般大马人民觉得砂拉越仿佛充满特权。近年更泛起一阵主权争议的风浪,连722、831这两个日子的意义也有吵闹声,甚至出现嚷著要脱离马来西亚的声音,也许让人都不明所以。
但翻开1963年新加坡、砂拉越和当时称为英属北婆罗洲的沙巴与马来亚联合邦组成马来西亚的历史进程,该会明白砂拉越为何有著“特权”,和砂、沙总会为主权问题吵过不停,尤其是砂拉越。
也许先为读者们解开来自香港的笔者为何会关注砂拉越的“谜团”。笔者父母分别在汶莱和古晋出生,随著1950年代的历史演变,辗转到了香港定居。古晋的“祖屋”位于爪哇街(昔日万福码头所在地)。尚有家族亲属在古晋、林梦及汶莱斯里巴加湾。故此一直密切留意大马和砂拉越的社会和政治状况。
在一般人的理解层面而言,马来西亚是1963年新加坡、砂拉越和沙巴与1957年独立的马来亚联合邦签订协议组成。1965年新加坡离开联邦独立,而砂、沙则仍留在联邦。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组合”,和1957至1963年期间的六年发生过何事使这个“组合”实现,看来比较少人有所了解和研究。
在探讨这两个问题前,得先了解英国在二次大战后在撤出远东地区殖民统治的其中一个顾虑,是要防范中共支援的共产主义势力壮大。半岛独立前后,虽然马共节节败退,但有成员隐藏身份在新加坡政坛活动。另外,在婆罗洲就有文铭权、黄纪作、田绍熙等活跃为共产主义做事。
可是新、砂、北婆,以至基于历史研究准则层面而必须提到的汶莱,只有新加坡积极地要挣脱英国,但不是寻求独立,而是与马来亚结合。英国面对新加坡这个诉求,在撤出殖民地的大方向之下,自然地就要“牵红线”。
道义上亏欠砂沙
按照当时的情况去理解,其实只需要把新加坡与联合邦谈妥就可以了,无需要触及砂拉越和北婆罗洲。但笔者读到一份英国解密文件,记录了当时马来亚联合邦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向英国提出予新加坡加入联合邦的条件,就是要砂、北婆和汶莱的主权交到联合邦手上。
这份编号222号的解密电报,是1961年9月15日英国殖民地大臣邓肯桑斯(DuncanSandys)发予当时砂拉越总督阿历山大华尔德(Alexander Waddell)。电报提及东姑阿都拉曼要求由英国手上得到婆罗洲领地(Borneo Territories)的主权,才会同意让新加坡与马来亚合并的计划。驻砂总督认真、详细研究能否达成东姑的要求。Territories的字义是“英国拥有主权或管辖权的地方”。Borneo Territories就是指砂拉越、北婆罗洲及汶莱。
这份文件清楚解释砂、沙为什么和怎样的成为马来西亚的一员,也清楚反映砂、沙的吵闹并非胡乱叫喊。当然也可以见到东姑和巫统的贪婪。
与此同时,解密文件清晰反映大马联邦对砂、沙的责任是清晰的,而且不仅是来自1963年马来西亚条约(MA63)关于砂、沙的条款,更有著来自这份解密文件的历史责任问题。可以说,布城对砂、沙有所亏欠,亏欠的不只是石油税等的利益,更是在道义方面。砂、沙人民的诉求,尤其是砂拉越方面的,著实是不容回避,布城得作出妥善、合理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