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领导的任期之事,确实久矣。但是,这一套始自美国总统华盛顿身体力行立下的民主机制,往往只是意思意思的政治演出。有的国家,则是阴奉阳违,甚至隔代相承,继续不舍的大业。本地政党见贤思齐,亦是这样,露出虚有其表的马脚。
听闻2005年10月4日马华会长理事会议决,限制党员担任两届或10年内阁部长,唯总会长除外;州行政议员任期则延至3届,唯州主席可被豁免;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接受《当今大马》记者黄凌风专访乃说:
“马华总会长与州主席不受限制范围之内,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做任何事都要一视同仁,如果有一些人例外,要如何民主呢?这样所有人都要争做州主席了”。
是的,“一视同仁”正是时政指引的关键词。不独马华总会长与州主席之高职如此,提到槟城首席部长,也不例外。我们怎么可以把这一席的高职,刻意地排除在外,完全不限任期呢?
2007年12月22日的“抢救槟州系列—─领导和良好施政”之宣言,乃至2008年大选投票前两天,行动党在旧关仔角发表当选誓言,一早表明决意“限制首席部长任期,即最长只能担任3届”。
尽管如此,2014年11月11日时任行动党槟州组织秘书的丹绒武雅州议员郑雨周曾在在槟州议会会议主张限制首席部长任期,另在槟州行动党州委会会议上,提出同样的建议,唯州委当时始终没有表态。
限制任期没下文
同年11月13日,行动党槟州主席曹观友透露,州行动党实不反对向党中央提呈“限制首席部长任期两届”的建议,并言一旦党章修改,则所有州议员都必须遵从指示。不过,州秘书正收集相关资料,仍未拟信给中央。
时光荏苒,磨蹭拖沓,不知不觉,时过一年,此事进展到底怎么了?2015年11月19日,郑雨周按捺不住,遽然参照州议会常规第34(iv)条文向槟州议会提出临时动议;但是,未获任何一名火箭同僚挺身起立支持。
支持和反对,不管来自朝野何方,说实在话,原属平常事。不过,不愿响应的这一些议员,心中到底怎么看待首席部长的任期呢?如果他们支持,何以默不出声;反之,要是反对,他们怎么解释党的立场和标准呢?
执政之前,这个党的问题,大家都知之;执政之后,犹是变本加厉,乃至党内的异意一片寂然,纵然心有怨言,也不敢言,噤若寒蝉。只要听见和领导不同之言,拥趸和随扈则群起攻之。郑雨周当前所议的反应,显见的正是这么一回事。
没有既定标准
不啻这样,党内所行,经常还有“秘书长除外”的破例。诸如当初限制代表不能兼攻国州议席,林冠英则得以豁免之。不论缘由何故,经此一事,可见这个党奉行的标准之核心,正是从来没有一套既定的标准。
好了,党内现行所有的那一些管道,既然已经不能正确地表达民意,只能“政治正确”地阿谀奉承不吝溢美之词,当权的当朝领导如果心中有数,理当设法听取党外的意见了。
可惜,面向此时此刻民间发自内心的议论纷纷,党所反击的则是一贯的红卫兵手法,贴上诸如“失业汉”、“熄灯文人”甚至“基佬”的有色标签。那么,这个党怎么可能继续靠近民心?
傲慢自大,为所欲为,正是这样渐渐练成的。308和505执政两届,围绕在这个党里里外外的,谁不知道,不少也是揾食的。他们何曾想要从体制之革新,踏踏实实地一举走出一条民主的康庄大道?
因为这样,填海工程,当下唯有郑雨周一人继续为民声发声。追溯根本缘由所在,部分自然是出自首席部长的权威所在,造成党内18位民选议员只有一种坚定的党意。那么,是否应该立法限制首长,思之自明,迨无异议。
话虽如此,文章出街,必有啰喽第一时间反讥以“玩针对”云云,殊不知林冠英早在十年前已有“做任何事都要一视同仁,如果有一些人例外,要如何民主”的指示;尚祈本党同志闭门细读,才来点评这般不限槟城首长任期的“不平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