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表示,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包括愿意接受失败,不仅为胜利而已。他说:“一个民主的政府是通过选举选出,有赢家和输家。如果输家拒绝接受失败,并试图通过抗议推翻政府,这就是没有民主。”
愿赌服输是赌徒奉行的规矩。但是如果赌场出现作弊情况赌客们不大打出手才怪。同样的,如果政府改选的选举过程没出现弊端,候选人和政党当然愿选服输。反之如果那过程出现使人怀疑不公平或不公正,参加竞选的政党不能屈服认输,息事宁人。
选举委员会用以防止选民多次投票的不褪色墨水被证明没不褪色功能,因此不能防止选民多次投票作弊。如果这错误是没时间预防的意外事件,选委会主席可以学日本人剖腹谢罪,但是选委会在5年前已经拥有购买不褪色墨汁的经验,更有庞大的资源购买有质素保证的墨汁。
当被允许预先投票的选民,如警察和军人,在505大选日前一周进行投票后,一些选民发现不褪色墨汁在轻易的洗涤后不留痕迹。当选委会被要求解释这不寻常现象时,本应正视这问题,找补救方法,但是它只一味的否定现实。
民联51%得票率比国阵的47%多。为何得票多的反而输了政权?难道选委会的责任不是要确定得票多的政党当权吗?选委会正试著辩护它为什么没有让得到多数选票的政党当选。难道它不明白失败是不能用借口改变为成功的。大多数选民因为选委会主席的过失而失去她们心仪的政党当政府,难道选委会主席不应为其过失下台谢罪吗?
此外,马哈迪为“敦马哈迪蕉赖教育基金奖学金”主持推介后,驳斥反对党指选举制度不透明的指控。
他说:“如果有欺骗,执政党会赢得99%的选票,但是这没有发生在马来西亚。每一次大选,反对党仍会赢得席位。如果有欺骗,不会(在2008年大选)输掉了5个州属。”
我们都记得2008年的大选是敦阿都拉当首相。当时如果换了别人后果是何结局?敦阿都拉后来被拉下台是否拜他“愿选服输”所致?
国阵输掉5个州并不证明选举没欺骗。如果真的公平公正,国阵会在2008年输掉更多州属的执政权。因此国阵在2008年只输5个州属,但过后被揭发选举不公,引发了净选盟群众运动,证实了国阵政权是畸形的选举制度所产生的。
马哈迪说:“国阵接受了失败,但反对党不想接受失败。当他们赢了,他们才承认结果。”、“他们不明白民主,当被打败了,可以等到下届大选。”
人民不应再等到5年后,再被欺骗。因此,民联要唤醒选民,让人民明白选举出现了弊端,以致没有显示公正的成绩。前首相马哈迪的谈话,只是为国阵辩护,不必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