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中指出:“报业及所有其他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他们应当尽可能查证所有的消息内容,不应该任意曲解事实,也不故意删除任何重要的事实。”并且强调如“任意中伤、污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参考李良荣著:《新闻学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二版,305-306页。)
面对如上所述的“新闻道德”,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不知道的,说明你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新闻编辑和记者。抄袭剽窃,即是指你在写一篇发表文章所引用前人已发表的文献观点、数据和段落时没有注明出处,等于是不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和研究成果。严格的新闻稿都要求列明文献出处,如该出版刊物的名字、日期、所在版面以及撰文作者等资料信息。否则,这种行为将被同行视为抄袭剽窃,也违反了出版诚信。如果文章被人揭发,或者原著作者出面诉讼,你还得面对法律责任,无论你是来自学术界、创作单位,还是新闻出版业等的顶尖份子,都没有什么好自辩的。而对于违反诚信者,一般轻则会遭到口头或书面警告,重则会遭到开除。
上周一即7月30日早上,时事评论员唐南发收到有人向他投报《星洲日报》社论抄袭之消息,于是在“报神”面子书上发布一则刊登在《星洲》,名为<何忍青春悲歌唱不完>的社论,其实是抄袭了5月13日台湾《中国时报》和6月16日《联合时报》两篇社论,“两者二合一”就这样成为了7月7日的《星洲》社论。此消息,很快就获得网民读者的关注、转发和讨论。让人意料之外的是,当天早上才被网民转发的消息,下午该报即在自己面子书发出道歉声明,以及总主笔罗正文为此事“引咎”辞职。他说:“我做了一个不好的示范”。关于此事,我认为他已负上责任,能做到第一时间认错负责,相信他能赢得读者的尊敬,也为我们今天的乱象社会起到正面的教育作用。
总编抄袭文章
事实上,《星洲日报》的社论并不是第一次抄袭剽窃。单单是七月,《星洲》在两天内一连被揭发三次的社论抄袭,这是巧合,还是“习惯性”剽窃:7月4日《星洲》社论<再困难也要把改革路走完>,抄袭了3月13日的台湾《中时电子报》的<走在时代的十字路口>;7月7日《星洲》社论<何忍青春悲歌唱不完>,分别抄袭了5月13日台湾《中时电子报》的<忍让台湾的青春悲歌唱不停>和6月16日《联合时报》<35岁的人生:山路或隧道>;7月31日《星洲》社论<大马仍是理想投资目标>,抄袭了6月16日台湾《经济日报》的<全球经济坐困堰塞湖>。
我们再看,2008年3月8日,《星洲日报》副总编辑郑丁贤根据网络上广为流传的英文笑话(Voted Wisely/ Heaven & Hell),“翻译”成为自己的专栏文章<投票前后>。
我想,所有人都有翻译的权利,惟“翻译”后必须诚实注明这是“翻译”文章,以及原著作者的姓名。不是像郑先生,全文“翻译”后就成为自己的“308”投票当天的精髓文章来发表。这也算抄袭剽窃的一种。更久远的,还有《星洲日报》集团总编萧依钊女士于2006年3月19在《星洲》的“沟通平台”发表了一篇名为<我们的文化不是这样的>的“经典文摘”,全文长1250字数,萧总认真写了不足200字,其他就分别“引用”前《东方日报》主笔张景云和金庸两篇文章的文字。此文在刊出后的第二天,即受到余福祺在网络媒体《当今大马》撰文<我们的文化也不是这样的>强烈谴责:“为何一个报社集团总编在难得引述本地资深报人的见解之际,还要故隐刊载见解的出处?”。这些“不良示范”该不该都算在下属罗正文一个人的身上?
正当网络读者还在期待该报在7月31日报章上的“道歉启示”,同一天又被揭发当天的社论抄袭。昨天在面子书上的“道歉启事”,今天已沦为笑话。难道这就是自称拥有140万读者,“立足诚信”的第一大报该有的风范?
如果《星洲日报》尊重作者的著作权,重视它们的读者,爱惜它们的雇员:过去发现有同事被揭发抄袭,并采取纪律行动,上个月就不会被网民读者发现至少三篇的抄袭社论。罗正文的辞职,是否言喻同月三篇社论是他一个人所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罗正文走后,《星洲》还出现抄袭,责任已不在他。在这件事上,我们看见该报推出患病的罗正文独自承担的不止是抄袭责任,还由他一个人承担了该报过往的办报态度和管理层的种种失当。网民读者都在问:同样是抄袭,为什么只有罗正文“被辞职”?那些之前就被网民读者揭发的同事下属,甚至是他的高层上司真得能免于责任吗?
博取读者同情
该报是否能反省,是否有能力反省思辨,为什么最近网民读者都不再相信纸媒?远得不说,我想在“萧源盛造假学历经历”这场“闹剧”上,由世华媒体掌控《星洲日报》、《南洋商报》、《中国报》和《光明日报》,占据市场至少百分之八十五的中文言论,并没有实事求是报导真相,没有首先维护读者的知情权和公众权益,以及肩负起它的社会责任,任一众的新闻工作者“跟随”萧源盛沦陷于“战地”。这就是为什么这个阳历七月“读者”要分身变“网民”,人人都积极参与监督主流媒体,这是对你投最大的不信任,这是对你表达空前的不满,这是对你的严厉监督和鞭笞。恐怕也是你自创刊以来面对最大的信誉危机。
没有人欲加害患病的罗正文,本身再不断制造舆论话题的是《星洲》自己。如果该报一早维护读者的知情权和公众权益,秉持著职业道德做新闻;如果该报不违纪泄露同事雇员的病情隐私,再次以“情在人间”去博取读者网民同情;如果该报不在面子书道歉翌日,又再次被读者网民揭发社论继续抄袭;如果该报在罗正文走后翌日愿意在报纸上面对读者群众,诚恳刊登道歉启事,不撰写如“让他平静地生活”继续“消费”罗先生,甚至制造这样的假象:凡事指责该报社论抄袭事件的人,等于是对一个患有忧郁症的前主笔落井下石,误导读者群众,陷网民读者于不义。要是《星洲》其身得正,这件事即可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