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来西亚刑事程序法第329条文,任何涉及交通意外的死亡案件都必须送往临近的政府医院进行解剖以找出死因。一般上,当医生在接获类似解剖案件时,先会把遗体身上的伤痕一一列下来,透过遗体外表的伤痕,以及内部器官检查,书写死亡原因,同时尝试推测交通意外发生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时,很多时候为了保持客观态度,法医并不会把自己的个人想法撰写到解剖报告里,而是将想法以笔录口供的方式交给警方。换言之,死者家属透过解剖报告是无法得知法医对交通意外发生过程的想法。
但,交通意外发生的过程重要吗?当然重要。
多年前,有律师委托我为一份解剖报告给予专业意见;那时一起错综复杂的交通事故。一辆行驶在高速大道的白色轿车因失控而撞向分界堤,导致车子打横撞停在分界堤旁;跟随在后的一辆摩哆来不及闪避,直接撞上了白色轿车,摩哆骑士摔落倒在马路中央,更不幸被后方的货车撞上。医护人员赶到案发现场时,证实摩哆骑士死亡;警方将死者送往临近的政府医院,要求法医部工作的医生为遗体进行解剖。
解剖发现死者头颅爆裂、脑浆溢出、胸腔内出血,双边多支肋骨断裂、肺部有撕裂伤以及胸椎断裂。透过解剖结果证实,死因为:头部和胸腔严重受损导致死亡。死者家属通过律师起诉白色轿车、货车司机,索赔适当赔偿。
白色轿车司机的代表律师联络上了我,要求我的专业意见。透过死者解剖报告来看,该名律师怀疑,骑士极有可能是被辗毙;然而,如果死者的真正死亡原因是辗毙,那肯定不会是被白色轿车造成,因为当时白色轿车已经呈现打横停在分界堤一旁。而根据警方拍下案发现场的照片来看,摩哆骑士是被发现倒毙在货车的后方,也就是说,摩哆骑士被货车辗毙的可能性绝对是大于白色轿车。
经过我详细了解、分析整份解剖报告,虽然医生并没有在解剖报告结论里写下死者被辗毙的可能性,但依据医生所形容的遗体外表、内部器官损伤程度来看,指向死者很大可能被辗毙。
法医究竟是如何透过伤痕推测死者身前是否有被辗过呢?
通常,如果一个人的头部被轿车辗过,头颅和颅底会爆裂,脑碎片也会通过头部外表的撕裂伤喷出头颅外。另外,胸部被车辗过,死者或受害者的双边肋骨会骨折,尤其在肋骨的左右两旁;胸腔也会出现出血情况、肺部会有撕裂伤、胸椎也会断裂。
此外,车子辗过腹部、盆骨,盆骨会断裂;断裂的盆骨会刺穿皮肤,腹部的大肠小肠会因为辗过的压力,通过伤口外露体外。最后来到上肢或下肢,除了会有骨折意外,皮肤会因为轮胎的滚动,而和皮肤底下的肌肉分离 (flaying injury)。
回到这宗死亡交通意外,死者种种的伤痕、内伤都显示出被辗过的痕迹。很多人或许会说,要知道是否有被辗过,只要查看死者身上是否有胎痕就好。当然,这时最直接的方式。但,很多时候,并非所有事情都如我们想像来得理所当然,就好像,很多时候大部分摩哆骑士身上都会穿防风外套。厚实的外套,犹如身体的一个保护层,即便被车子辗过,也未必会留下清晰的胎痕。即便如此,法医还是会根据遗体的外表伤痕和内部器官损伤来判断。
对我而言,法医的工作不仅仅只是解剖,或只是单纯记录死者的伤痕和找出死因,而是透过解剖,尝试还原死亡背后的真相。随著越来越多轿车安装行车记录仪,我想,这也是未来协助警方还原案发经过的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