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森州公正党籍州务大臣阿米努丁表示,为反对党选区提供拨款不是政府的义务。当记者进一步追问,他道出当他作为在野党议员的时候,也没有得到国阵政府的选区拨款。
这种说法犹如小华考试作弊,却辩称小明也是一样作弊来合理化作弊的行为。他的说辞,似乎尝试合理化拒绝为在野党选区提供拨款。
森州大臣既然明白他当在野党议员没有拨款的窘境,如今迈入第二届执政,理应更应该体会在野党议员之苦。要知道,我国的政权轮替将会是常态,今日是在野党,他日可以入驻权力中心。如果现任政府不制度化和公平分配选区拨款的话,下野后也必然再次经历没有选区拨款的恶果。这种政权更迭是恶性循环。
打著改革旗帜的希盟迟迟未公平对待在野选区,讽刺的是,被视为保守的伊党执政的丹州政府,却向所有州议员提供公平的选区拨款,包括两个由国阵和希盟胜出的选区。当中原因相信是丹州是伊党的大本营,信心十足,给予区区两席的平等拨款并不会壮大国阵和希盟的势力。此举可谓一石二鸟,一来,伊党丹州政府赢得赞誉,二来让安华政府脸上无光。
当然也有些人以遏止国盟势力为由,捍卫政府不拨款予国盟选区。不过这种做法可视为是双刃剑。一是,国盟可借此抨击政府不公平分配拨款,其支持者更加愤怒,国阵和希盟无法把其支持者转为本身的支持者。其二,我们别忘了,国盟选区也有执政党的支持者,否决国盟选区的拨款等于同时惩罚了本身的支持者。
当权的从政者应该为以后有可能下野做准备,落实制度改革,促进政党的良性竞争。以总检察长为例,近五年,每每更换一次政府,必有在野议员被控。由于总检察长身兼政府顾问及检控官,因此无论希盟、国阵或国盟上台执政,一旦有在野议员受到提控,必然指控有关提控乃行政干预。因此,为了避免被指为政治报复或下野时成为下个目标,政府有必要落实“检控分家”,即总检察长是政府顾问,检控官则是独立的个体。否则,安华政府的内阁部长应该有所担忧,因为一旦希盟和国阵沦为在野党,就要有被提控的心理准备。
政府应该以更公平、制度化的方式分配选区拨款,不论是在野党还是执政党的选区,而不是让拨款成为政治工具或附加条件。
综上所述,政府在分配选区拨款以及其他政策方面应该本著公平和制度化的原则,不应受到党派利益的左右。只有通过制度改革和促进政党之间的良性竞争,我们才能打破恶性循环,确保政府在权力交替时继续服务国家和人民,而非陷入政治报复的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