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在其前身民联时期的308大选前就曾倡议恢复地方选举,在夺下5州政权后碍于在国会仍是反对党,无法修改法令恢复地方选举。
好不容易在第十四届大选拿下中央政权,但因内部不协调,地方选举再次被搁置。然后223喜来登政变丢失政权,地方选举又胎死腹中。第十五届大选希盟在大团结政府扮演要角,被问及何时恢复地方选举,又以非当前首要任务为由而被搁置。
地方政府选举于1965年马印对抗时期遭冻结,但是在对抗结束后却没有遭解冻,反而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被永久取消。
曾经经历地方政府选举者,按1965年达到21岁投票年龄来推算,今年至少已经79岁,超过这个岁数且仍然健在者,仅占选民总人数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选民未曾行驶投选地方政府的权力,缺乏选民对地方政府施政有拥有监督权的体验,贵为执政的一方,理应教育选民地方选举的重要性。持续性的施政改革,是转化选民支持率的最好办法。
对希盟而言,接连三届大选执政槟州和雪州,除了县市议会官僚体系行政人员之外,对其他地方政府大小官员职缺都具有任命权。虽然如此,希盟领导层不能忘记当初打出的还政于民的承诺。人民期待取代国阵执政州政府者能够带来改革,改善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
希盟上台执政的州属,除了在州财政的表现值得肯定之外,在地方道路与缘化的维护、垃圾与环境整治、这些基本的民生要求并没有获得显著的改善。
虽然县市议员有分管区协助市议会行政部门进行督导,但被动式的管理难有好绩效。以雪州巴生为例,道路坑洞、大雨积水、杂草未清、垃圾落地的情况在州政府改朝换代前后并没明显的变化。倘若县市议员、村长等官职均由人民投选,在开放竞选的情况下,有想法、有理念的候选人可自由参选,少了政治包袱推动改革议程就不会绑手绑脚。
希盟州政府或许以国会未通恢复地方选举的法令为由来为自己作辩解,但要突破法令限制,其实可透过先选举后委任的方式,让人民选择他们认可的候选人进入地方议会。
尽管国会仍未通过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法令,但雪州十个地方政府县市议员的任命,州政府理应可透过先选举后委任的替代方式来推选。例如2011年至2017年班打马兰、仁嘉隆及吉胆岛的村长职务是由州政府举办的选举投票选出。
培养选民在组建地方政府的参与感的同时,其实也让党的选战机器有操作练兵的机会。选民的认知是必须教育的,执政者要建立选民对它的好感,就要推进施政改革的力度。
如果在选民心中留下“没有表现”、“没有作为”的刻板印象,希盟执政的州属也会有垮台的危机。居安不思危,放任官僚体系不思进取持续怠慢,最终选民会把账自算在州执政者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