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历史悠久的传统宗教意识形态,个人主义显然是比较后来的东西,然这不能说宗教必定否定个人主义。实际上,也有学者认为西方个人主义的诞生和宗教——尤其强调“因信称义”之新教的崛起息息相关。至于非常重视“自力”的佛教,首先也要让信徒明白和肯定“自我”的价值及能力(虽本质上亦是因缘和合的结果),然后才能自觉地学佛、求解脱。
无论如何,今天某些宗教组织对于个人主义,显然还是不那么接受,乃至极度反感、恐惧,对之极尽批判和排斥之能事。当然,如此心理和姿态,也不难理解,毕竟某些宗教非常重视“认同”,也就是群体性的共同身份、立场、原则、路线、利益等。它们担心个人主义或会鼓励信徒“太自由”,以至轻易放松、放纵、乖离,乃至背弃对宗教的认同,以至弱化了教会。
尤其一些已被“族群政治化”的宗教,更是与某些族群的社会及文化身份紧密结合,被视为族群的标志、粘合剂、主心骨,乃至某种程度上的意识形态“武器”。易言之,宗教在这里已多少被“政治工具化”,用以维系、团结、管控族人并区别、对抗异族。坦白说,历史上某些宗教组织还乐于配合如此工具化,因有助于本教势力的扩张和巩固,即使这实际上有违背宗教本怀和本旨也在所不惜。
现代人选择性增强
从现代性的角度来论,以上宗教对个人主义的负面态度若非“无理”,也是“无知”的。毕竟,当现代化普遍上承认并提倡作为个体之人的本质性和原则性“人权”的时候,就包括了对宗教信仰和认同上的个人自由。宗教就算还能鼓吹以本教为中心的集体认同,但法律上和道德上却不能强迫个人得服从如此认同。某些宗教人士爱以本教之法乃“神法”来企图摆脱世俗法的约束,但那是非理性——即反现代的。
作为现代人,处在更为多元、开放和流动的社会,今天人们对于宗教的接触理应——也实际上已更为方便和频繁。易言之,人们已有更多机会认识不同宗教,而非如前现代时期那样只认识“祖传”的信仰(且往往一知半解)。之所以,我们才会看到更多人选择了与原生家庭背景不相干的宗教,也看到有些人一生中几度更改宗教信仰,乃至有的同时“信仰”几种宗教(其实在传统中国/华人社会中,此乃正常现象)。
毋庸置疑,现代人对宗教的主观性——包括选择性之增强,的确是个人主义崛起的征象。宗教界对如此个人主义,虽常持怀疑、批判态度,但有时候又不自觉地“乐见”,尤其当有个人选择皈依其信仰之时。实际上,若非个人主义之成熟鼓励人们自行接触、认知、尝试新宗教,某些宗教组织(尤其新兴教会)根本无法扎根,遑论成长。换言之,与其对个人主义持负面态度,这些宗教组织应当感谢其“成全”才对!
无论如何,现代人相对于宗教的主观性和主体性之增长,不一定在所有社会都那么顺利,乃至很多人还需要更多的观念启蒙和价值建构,才能明白及接受现代性所赋予的人权到底是怎么回事。人权包含个人对宗教认同的主权,这恐怕是比对任何宗教之认知或理解更为基本、关键的基础知识——以及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