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总之,身为马华公会资深领袖,同时兼任自立合作社董事主席,恐怕再没有人要比黄炳火,清楚合作社的里里外外。2012年一马基金会转给合作社的1500万令吉,自然也不例外。
文告中,黄炳火解释,这一大笔钱嘛,都用作“自立合作社青年微型贷款”,发放予1264名年轻的小生意人。当中的103万令吉,用作缴税;172万令吉划入坏账,剩馀现款则有806万令吉。
显然的是,来来往往的账目,皆清清楚楚。董事局的各个成员,也知悉明细。眼下既经反贪会追讨,不论接下来准备怎么应对;按照标准作业,自然必然提交会议商讨议决,才能定案。
但是,不知为何黄炳火选择绕过这一个程序,而是在关键时刻,挺身对外发布内情,乃至“决定退出马华”,以表抗议云云。难怪既见此事,总会长魏家祥和11名合作社董事,反应激烈。
不论双方目前所行,到底旨在为何,说到底,合作社的利益,应该摆在第一位;不能因此殃及分布全马1万4000间的任何据点,逞论伤害从中受惠千千万万个的学生。
同意这些,身为董事主席,黄炳火想必明白,合作社的管理层所需要做的,是一起坐下来,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两岸的社员思虑一条最佳的方案,而不是继续陷入泥沼。
此时此刻,一心怪罪魏家祥,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反之亦然。何况,黄炳火本身正是合作社的董事主席。如果黄炳火一早认为钱财来历不明,为何此前没有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对策?
耐人寻味之处,正在这里。那么,要是国阵没有倒台,暂且不提自立合作社是否也会自动退回1500万的不义之财;那些排队身领一马援助金的百姓,是不是也要将所得的,全部奉还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