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有机会接触政府的运作与人们的个案投诉,才惊觉城市人实际上对自己土地与产业拥有权的认知,不见得比原住民高很多。住高楼的往往不知道分层地契是由发展商处理,并且不懂处理程序如何?也不一定知道只要没有缴清历年管理费,领不到管理委员会的清单,发展商便不放行出信,让你的产业得不到分层地契,即使左邻右舍已经得到了。
许多高楼居民住了10年,都还未得到分层地契;其实发展商在交屋子后第二年就应该著手向州级房屋部分层地契部门提出申请,只要一切要求与条件清楚处理,不会10年都拿不到。居民本身倘若组织不起来处理焦点问题,自扫门前雪,分层地契不会从天而降。
在雪州安邦再也有一个至少25年历史的花园共有3000个单位,有排屋、商店、公寓、中价与廉价组屋至今全部没有地契或分层地契!当地的房子在城市边缘,本应价格不菲,可是当下不但没有价,也没有市,正因为没有地契所致,卖家不能做割名手续,买家借不到贷款;当中的土地问题让人叹为观止!
冀政府豁免一切
不负责任的发展商在兴建与销售屋子的过程中已经赚了好多桶金,然而,并没有向州政府缴付地价(premium)。州政府的土地被发展了,没人向州政府买单,这公司还把发展权移交别间公司;在土地法令下,这土地仍属于政府的空地,不过却兴建了房子。结果,州政府、业主与居民都是受害者,全被此发展商耍了!
在人民的立场,当然希望州政府豁免一切,然而,这显然已不是地价的问题了。25年前的州政府怎么可以在发展商没有缴交数百万地价的情况下,让他们兴建房子,并且在受益后还没有缴土地税呢?而今,要求州政府豁免是政治手段还是行政手段呢?这个案子是冰山一角,就像好赌之徒借了很多大耳窿,家人要为他清账犹如无底洞,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个债主等在那里呢?
政府用政治手段豁免的话,有损行政上的良好施政原则,非政府组织与人民一方面要求行政透明、负责任、廉洁、无偏私等,另一方面要求政治解决,互相矛盾与冲突。发展商赚了钱逃,叫人民买单不对,叫州政府买单也不对啊!州政府的财政就是公家的钱啊!
我认为,这一家发展商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谁有直接权力采取行动对付他?再再得在法律领域中寻找出路;人民有耐心去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吗?为公亦为私,有能耐组织起来,与州政府一起处理整个地区的事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