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罗蒲种大道收费站依然像往常一样拥挤,过路费显示2.10令吉,心想怎么过路费涨价了?原来是1.60令吉,足足涨了50仙?涨价真是大手笔,但为什么就是工资不涨。要不然以后换一个不收费的路段走吧!但一想其他路段,一是绕远,二是更加拥堵,也只好咬咬牙再承受50仙的重量了。想必其他人也有同感吧,要不然今天收费站前也不会拥挤依然。
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宣布国内18条大道,过路费调涨幅度为10仙至6令吉之间。大道公司是私营公司,联邦政府在1988年,以低于市场价出售道路系统的资产,把国有资产进行私有化的转变。当时政府的考量有两点:一是政府工作效率低,官僚体制的阻碍,建设一条大道需要等上慢慢数年;二是政府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不能够满足公众对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需求。如果让私人公司来接手国家道路建设,会极大提高工作效率,使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政府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也不会承受压力。
但同时也为执政党联盟带来两个好处,一是承接国家资产的私人公司,变成执政联盟的朋党公司,一旦执政党在大选时,缺少资金,这些朋党公司就可以伸出援手,就像前首相马哈迪所说:“被授予私营化计划的公司,往往会捐款给巫统,以应对选举”。二是躲避政治风险,一旦大道收费要涨价,民众直接的诉求和埋怨的对象是私营化的大道公司,而不是联邦政府。
但联邦政府对大道公司过路费涨价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这要回到80年代大道私有化的政策上。根据《马哈迪回忆录》以及大道公司协会的声明,大致可以描绘出80年代联邦政府与大道私营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合约的内容:
合约中,大道公司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大道公司需承担一切建设大道的费用,且有权在指定期限内收取过路费,至于过路费的收取标准,大道公司要考量几个因素,包括:交通流量的预测,融资成本,通货膨胀,维修及营运成本。随著不同年代,不同经济环境,以上几个因素都会改变,所以大道收费涨价,就如同商品涨价一样,是必然的。
而合约中,联邦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其中包括:政府会负责收购涉及大道建设所需要的土地,提供低息贷款给大道公司,和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大道过路费涨价以及收费率是由政府制定,并且收费率要低。所以事情很明了,今天大道公司过路费的涨价以及涨幅在10仙至6令吉,是经过联邦政府制定和同意的。
至于过路费的高低,马哈迪说:“交通流量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它须以特定的速度增长,以令这项计划可行,否则政府就得赔偿大道公司。”联邦政府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共支付超过10亿令吉的赔偿给予大道公司。
如今联邦政府打算把对大道公司的赔偿,转移到普通的消费者身上。从国家经济结构讲,是一种改善,驾车的人需要承担使用公路的费用,而如果政府津贴给予大道公司赔偿的话,政府是使用所有纳税人的钱,而所有纳税人不一定全部都是开车的人。
虽然大道收费涨价是合理的,涨价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也是符合经济原则的,但一马发展公司的课题使得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消费税怎么用了?政府省下来的津贴去哪了?是不是用来弥补一马发展公司所拖欠的巨额债务了?政府资金运作需要监督透明化,这样才能塑造一个廉洁的政府,同时也会提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