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常听父亲说贼不可怕,怕的是强盗。他担心我们不明白,解释说:“贼进屋子偷东西,只要听到人声或者见到人影,就赶快躲起来;强盗不同,是持枪拿刀,明打明进屋打抢的,住户抵抗或不合作,随时有生命危险。”
父亲生长在民不聊生、战乱连年的年代,生活经历告诉他进屋打抢的强盗最可怕。父亲如果活到今天,就会改变看法了。
过去,我们习惯把贼称作“窃贼”、“毛贼”、“梁上君子”,是因为当时的贼,只是趁夜黑风高,干些偷鸡摸狗的偷窃勾当,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今天,“贼”和“盗”已经合二为一,毛贼强盗不分了;被抢劫之后回过神想一想,财物究竟是被毛贼还是强盗抢了去,再也搞不清楚了。
当今最盛行的,非当街打抢莫属。妇女拎手提袋、戴金项链上街,随时有被骑机车骑士抢走的危险。骑机车的抢匪二人一组,看准目标,从身边一掠而过,手提袋、项链随之而去。有紧抓不放者,被拖至数公尺之遥,头破血流,惨不忍睹。年前,有嫁到香港的前空姐,回大马娘家度假三次,接连三度遭遇当街打抢。最近一回她顽抗到底,被拖拉至皮绽肉开,依然保不住财物。她对记者说:“怕死了,以后再也不敢回来了。”
除了当街抢劫,还有持械待候在车旁的抢匪,威胁事主交出身上财物,否则刀不留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也有先下手为强的抢匪,二话不说就持械击伤事主,先下马威,然后呼喝事主交出钱财。进屋打抢的匪徒更猖狂,将屋主一家大小捆绑,任意窃掠财物不说,还色心大起,非礼女主人或媳妇或女儿,人神共愤。
科技先进,电子仪器随时会派上用场。但是,只要车主一时疏忽,下车时忘了把手提电脑或平板电脑带走,随时会遭破窗劫走的危机。
匪徒下手的对象广泛,普罗大众、达官贵人、警长、代议士……统统榜上有名。反对党强人、贵为森州国州议员的陆兆福,就有5年内被抢3次的记录。
大文豪鲁迅在成名作《狂人日记》中,借主角的口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著‘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著两个字是‘吃人’!”
子曰:“苛政猛于虎。”马来西亚原本是人间乐土,如今变成人心惶惶,不敢出街;即使不出门,也可能随时遭殃。我们当然不希望后辈读的历史,出现“抢劫猛于虎”字句,可是劫匪猖獗,当局似乎手忙脚乱,不能不这么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