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业缘性、地缘性、血缘性或联谊性华团,章程中标榜的宗旨、目标、作用大同小异,只是由于会员素质不一和领导人良莠不齐,未必能够充分发挥组织的功能,满足会员和社会国家的需求。
我国华团数目不下9千,各个地区、市镇的华团如果能够统筹统办,一年办一二次大规模文化活动,不但可以省下许多经费,也可以凝聚民间力量,达到团结华社目的。可惜山头主义猖獗,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国华团依然局限在各自为政的固有方式,难有突破。
华团与华团之间出现的山头主义和不服从领导人的现象,在华团内部也是屡见不鲜。如果能够抱著公平竞争原则,愿赌服输,尚无大碍;最可怕的,莫过于有人在选举中选输了,心有不甘,报复性地收集不利团体和领导人的资料,向社团注册官投报,使团体蒙受不必要的灾祸。被投诉的团体,需要面对注册局的苛刻责问,轻则解释一番了事,重则必须出尽浑身解数才能过关。投诉人如果有政治背景,把政治因素拉进来,而且后台强大,相关团体会面对很大的麻烦。
甲华堂2011年的遭遇,就是鲜明的例子。投诉者有恃无恐又胆大妄为,居然把自己掌权时期犯的错误算在新上任者身上,强要新人吃死猫;又写信给州行政长官,以莫须有罪状指控二位理事,导致甲华堂被撤销注册。幸好在多方正义力量支援下,副内政部长网开一面,甲华堂才能够重光。
不是所有的投诉,都是造谣生非或诬告的。最近被投诉的某州华团,就是由于没有遵守章程,委任不是章程允准人士签署支票而被投诉。据悉,注册局已发函,训令该会必须在一个月内书面解释,否则将被吊销注册。
该会主席认为,委任相关组织的负责人签署支票由来已久,目的是为了方便处理财务,方便活动和自由灵活地搞好组织,从来没有人非议。此番被投诉,极有可能是别有居心者选输之后,不择手段的作为。
活跃的代表性组织因有人投诉而被撤销注册,非但令人遗憾,也是很多人不愿见到的事。相信在多方面极力斡旋下,能够有良性的发展。
一味埋怨他人于事无补,华团必须自重;华团领导人需要明白,章程是团体的灵魂,不能逾越;章程条文是白纸黑字文件,是否违反章程,一目了然;法律重证据,约定俗成不能成为违反章程的借口。上上之策,是发觉作为有悖章程的规定,必须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以免授人以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