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是当代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之一。这个思潮能够强劲崛起,加拿大起了不小的示范作用,可说功不可没。
大体上言,在二战前,加拿大走的是,美式熔炉论的服从英格鲁(Anglo-Conformity)的模式;可战后,特别是1960年代后,则形成了典型的拼图或马赛克(Mosaic)的多彩图案模式,而多元文化主义,也成了其国策,可说是个大器大量的国家,它与国小神通大的中大器小国瑞士,皆是多元文化的模范生。
反观大马,则是小器小量。形式上虽自称是个多元族群国,可却千方百计,想搞一元化。非马来人若被其一元化掉,不仅会赔了夫人(失去自我特性),还会折兵(得不到平等承认),可谓是双重损失。更会因过度的一元化而僵化,使大马失去活力、创意与竞争力。因此,从国家的长远利益来看,非马来人与非回教徒,更要坚持其认同,以免这个国家因过度单元化,而走向停滞。
何以加拿大在1960年代后,会更著重多元文化,甚至把它国策化?自有多重因素。首先,自1960年代,加拿大便出台了一系列的平等对待多元族群、种族、宗教的政策。这个人人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的政策,是对现代先进国的基本要求。缺此,就谈不上什么先进国。其实,进入21世纪后,连南非与印尼,也取消了土著与对非土著的区别待遇。可说是后进赶先进。
其次,自1960年代以来,加拿大的移民结构,也起了质的变化。也就是移民不再是清一色是来自欧洲各地或美国的白种人,而包括了许多的亚洲裔,以至于人口结构也出现了变化,今天英语系(而非英裔)占了约60%,法语系(而不一定是法裔)则占了约24%,其他汉语、意大利语、德语,则个别占了约2.5%、1.5%与1.5%。这些新移民中,有许多是年轻有为的专业人士。由于知识与权利意识较高,他们都要求平等的承认,而抗拒歧视。
再次,是法语系加拿大人,及土著加拿大人,如印地安人与Inuit人(即爱斯基摩人)对平等承认与差异承认的斗争。如法语系人,特别是在魁北克省法语系相对集中的地方,自称他们是具有自我鲜明特征的自成一格的社会(Distinct Society)。进而迫使中央对其妥协。与此同时,中央也支援少数族群要求保护其文化传统的需求。
此外,加拿大的政治文化,也更富包容性。大体上,加拿大的各族群,都不同程度地,具有以下的共同价值:(一)相信公平与平等;(二)有著协商与对话的习惯;(三)著重宽容与包容;(四)支持多样性;(五)较富同情心与同理心;(六)爱护自然生态;(七)信奉自由、和平与非暴力的变革(也就是渐进主义)。这些价值无疑有助于多元文化的发展。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会不会损及国民一体感?其实,凡是人,多会对其生于斯、长于斯,或受到公平对待的乡土与国家,产生爱乡心与爱国心。这是很自然的自然与人文的情感。多此一举地去搞什么一元化,反而会引起无谓的反感与反效果。更何况,现代社会的联结纽带,本就应建立在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基础上,而公民认同与族群是可共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