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5日晚上,台湾发生工人不满政府逼迫劳工还债和劳委会提出的“关厂劳工贷款”解决方案,而在台北车站第三月台卧轨抗议事件。这个事件必须追溯到1996年,当时的东菱电子、福昌纺织、联福制衣、耀元电子等工厂纷纷倒闭,雇主积欠大批劳工资遣费和退休金。台湾政府无力向厂方追讨人民的血汗钱,劳委会继而以贷款形式发给工人“代位求偿”的钱,预计过后再由政府向厂方追讨。工人们没想到的是在16年后,劳委会却到法院提告,要求高龄工人偿还“贷款”和利息。
由多家倒闭工厂工人组成的“全国关厂工人连线”为了抗议政府不合理的逼债行为,多次召开记者会、要求劳委会主管会面、到监察院陈情,要求政府撤告劳工。无奈政府屡次相逼,求救无门的工人只好到台北车站集体卧轨表达诉求。当晚在现场的民众对著卧轨的工人喊说“不要妨碍我们回家”,叫警察“展现公权力”抬走工人。台湾劳委会主委潘世伟也指责组织领头人不应该把劳工的身体当作筹码和工具,造成社会不安。
工人卧轨事件让我想起中国各地的居民在快速都市化的过程中,面对地方政府征收土地和搬迁的事件。有些居民不愿离开家园,拒绝政府的搬迁计划;有些居民想要争取合理的赔偿金,但他们得不到有关单位的回应。有些居民在毫无办法下,选择以身体作为谈判筹码,他们带著汽油到了承办单位,要求合理赔偿,如果得不到回应就自焚方式来捍卫权益。在2009年成都市金华村,女屋主唐福珍就选择以死来阻止拆迁队伍,最后更在天台自焚抗议。
外界舆论认为卧轨工人抗争的方式非常“激烈”、“非理性”,民众觉得工人抗议应该是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进行。可是如果你想深一层:政府在工人开始要求对话或陈情时,愿意有诚意的回应工人和寻找解决方案、正视“代位求偿”的前因后果,那工人是否还有卧轨的必要?在屡次争取撤告无效后,无权无钱的工人还剩下什么?就好像在中国,不愿搬迁或得不到赔偿的弱势居民,他们没钱没人脉,最后还剩下什么?
诚如被政府逼债的联福关厂女工吕黄盏所说“我要第一个跳下去,我死了这件事就能解决,才不会拖累我的两个孙子”、“政府在逼我去抢劫,再不然我要去自杀,政府帮我养大孙子就好了”。这群被逼到绝境的工人和居民,其实他们最后只剩下个人的身躯作为“抗争武器”了。
回到马来西亚的环境,我不禁想到边佳兰被迫搬迁的居民、劳勿因为山埃采金受罪的村民、抗议兴建水坝的东马原住民等,会不会有那么一天,他们也只剩下身体可以作为最后的抗争“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