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偶然,我关心死刑和废除死刑的课题,是最近一年的事。偶然有空参加《快乐刽子手》新书推介,会中听到有关少年毒犯杨伟光被判死刑的案子,以及人权律师及团体为他“请命”的行动;偶然逛书店买了《杀戮的艰难》,读到关于台湾死囚以及他们犯案经过的记录,作者反复以结构困境、办案偏见、司法制度等角度来检验死刑判决的过程,不无审判不公、误判及违背正义的一面。
偶然在韩剧看到被害者家属报仇的剧情,少女秀妍为救男友被绑票强暴后失踪,生死不明。男主角长大成为警察苦候14年终等到绑匪兼强暴犯出狱追究女友的下落,不料他随即被杀。原来凶手是另一名被强暴自杀少女的母亲。秀妍妈妈准备了食物到狱中探望,她说虽然知道不应该,却由衷感激凶手。两名心碎的母亲泪眼恸哭的场面,其感染力让人深深动容。
偶然看到公共电视谈话性节目“有话好说”探讨死刑是否可以减低犯罪的辩论,对“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简称“废死联盟”)和被害者家属两方面的立场和理论根据有了比较多的认识。在情感上同情后者,但理智上认同前者。双方站在两道平行线上没有交集,被害者家属得到社会广大的理解和支持,斥“废死”人士冷血无感。
我记得“废死联盟”执行长在节目中说,她投身推动“废死”,是因为她先接触到的是“冤案”的部份而不是被害者家属协助和保护方面的工作。如此我也一样。我们不是不理解被害人的冤屈和家属的悲愤与伤痛(虽然理解的程度距离亲属的感受可能还差很远),但是“废死”的主张何尝不是站在另一种被害人家属的立场出发?我们不也看到许多误判的故事和罪不致死的案例?
“废死”人士的主张从来都不是出于个人的利益和需求,但是国家却不。为了缓和外界对政府的施压,台湾司法部用连续执行死刑犯枪决的行动来回应愤怒的民众。杀戮一点都不艰难──死刑定谳、没有提出上诉、所犯罪行皆符合手段凶残、人神共愤的标准。他们的确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然则,在强制执行死刑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那些罪不致死替人跑腿的少年毒犯,我们难道不应该有更多的悲悯,给他们的生命第二次机会?
在马来西亚,全国的治安已败坏到几乎全民遇劫的地步。当警察的效能破产、破案率零、自身就是社会不安的元凶、动辄围殴甚至击杀民众时,我实在不太确定死刑制度还有什么法律精神的依据与意义。
杀戮不艰难。杀死杀人犯,好像我们就为死者和家属报了仇;杀死走私贩毒的小卒子,好像我们就对遏阻毒品尽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