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简单理解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实践中,表现为人民授权代议士组成民选政府,政府定期举行选举,接受人民的评判和选择。
选举不只是一种民主程序,其仪式意义或实质在于还政于民,由人民重新选择代议士,重新组织政府。如此,民主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是民意,理论上,其推行的政策理应也是民意的体现。
更重要的是,反对党是民主的保障。有个说法是,没有反对党,就没有民主。虽然简单却不乏深刻。大马有定期的选举,有反对党的存在,目前来看,在州范围之内,也有政府权力由执政党向反对党的交接转移。一切在在显示,大马是一个具备基本民主制度的国家,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以民意为执政之基础。
据说,前首相马哈迪也认同,“马来西亚需要反对党”。但近日报载,同样是前首相马哈迪,称一旦反对党(民联)执政,国家将在5年内摧毁,又说一旦反对党执政,将会确保国阵永不翻身。这些话显然有点自相矛盾,对反对党与选民也有失公平,似乎也显示其对大马民主制度缺乏信心。
必须承认,在民主框架之内,反对党不是民主的橱窗,只能充当民主的装饰。反对党当然更不是洪水猛兽,以危害国家压迫人民为己任。
事实上,国会中的反对党同样由人民代议士组成,代表人民的授权对执政党行使监督、质疑、纠偏、制衡功能,一定程度上,借此防止执政党的偏颇、滥权和腐败。
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的治国功劳部分应该记在反对党名下,尽管反对党并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与推行者。
不仅如此,反对党完全可能通过选举成为执政党,而执政党也可能成为反对党。二者角色互换的可能性既是民主的保障,更是民意的体现。
事实证明,因为有可能被人民赶下台,执政党才不敢稍加懈怠。反之,有可能被人民选举组织政府,反对党才精诚勇猛有加。
在民主制度之下,如果说是人民通过选票让反对党上台执政,那么也是民意让执政党下台思痛。同理,如果执政党仍然被选为执政党,而反对党仍然继续其反对党身份,或者真有所谓永不翻身的反对党,那么也是民意使然。
毋庸讳言,大马的民主制度仍然有待完善。也因此,无论目前的执政党还是反对党,以及社会组织或知名人士,大家共同的责任与目标应是维护选举的公正,确保民意的畅通,进一步提升大马的民主制度。
前首相马哈迪执政22年,带动大马经济腾飞,厥功甚伟,如今英雄暮年,也时常有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其言论极具影响力,不过,人民似乎更加有理由期待其发挥余热,助力大马的民主制度建设,奠基大马的万世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