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正飘飘,马正萧萧,枪在肩,刀在腰;热血似狂潮,好男儿报国在今朝。”这是著名抗战歌曲《旗正飘飘》的第一段歌词。这首黄自作曲,韦瀚章作词的四部合唱表现了中国人民面临“国亡家破,祸在眉梢”的悲愤情绪,以及要求抗战的炽烈深沉爱国激情。歌词中的“旗”,就是国旗。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主要标志;国旗是祖国的象征,能够激发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战士们在战场冲锋陷阵、奋勇杀敌的时候,见到国旗飘扬,斗志顿时高昂。
同理求得,党旗是政党的象征;党旗高挂,虎虎生威,能够激发党员斗志。选举法令阐明,政党只能在大选提名后张挂党旗宣传;若是举办政治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把党旗拆下来,不准继续张挂。
立法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守法是国民的义务,违法必被对付。眼前所见,却是大选未到,执政党的党旗沿街张挂,严重违反了国家选举法令,执法部门视而不见,没有采取应有的行动。
反对党抨击之下,占了执政优势的国阵成员党默不作声也就罢了,却有2位不甘寂寞的市议员跳出来解说一番,结果是越说越糊涂,暴露欠缺法治精神、目中无人心态,也突显执政的傲慢。
一个说:“大家都在期待大选来临,朝野政党挂党旗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这是很正常的;目前阶段,在不阻碍交通前提下,张挂党旗搞搞气氛,是可以被接受的。”又说:“既然各大政党目前都有张挂党旗的空间,挂党旗不会形成一个课题。”
另一个更加可爱,明知“按条例而言,在非竞选期挂党旗必须经过地方政府的批准”,却又自圆其说,认为“大选气氛越来越强烈,大家都在谈论大选,觉得它随时就会到来,造成凡有活动都会张挂党旗助阵,没有留意条规。除非朝野两党出现抢据点或其他争议,当局才会引用条例处理。”
“各政党目前都有张挂党旗的空间”根本就是空谈。反对党庆典或政治活动时挂党旗,受到诸多限制和刁难,不在第一时间拆除就会被对付,执政党却可以任由党旗在交通要道长久悬挂。反对党的“空间”何在?2位非民选市议员都是执业律师,确保执法公正、维护正义是律师的社会责任。对所属政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还以专业身份解释一番;知法犯法,令人民产生“政府我做”的感受,有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