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许子根日前受访时表示我国媒体蛮自由,因为本国的网络媒体很发达,网络覆盖率也很高,许多电子媒体可以没有限制地自由报导,朝野政党几乎可以平等使用网络媒体。相反的,国营电视台和电台已经没有多少观众或听众,Youtube(可供网民上载、观看及分享短片的网站)已经超越传统电视台与电台。而且传统媒体也会批评国阵,特别是中文媒体有更公平的报导,例如莱纳斯稀土厂事件。基于这些理由,许子根认为我国“媒体蛮自由”。
如果许子根对本国媒体已经自由化发展的推论是正确的话,为什么首相纳吉选择在3月22日,莅临988电台的“街头大人物”专访?紧接著,首相又出席4月9日,在ntv7电视台的“与首相一席谈”华语节目直播现场?身为首相署部长的许子根,为什么不赶快告诉首相说:“现在没什么国民在听电台或看电视了”,他应该建议首相去利用网络接受访问,传达国阵的利民政策和政治理念,而不是做没有效益的媒体宣传。这才是首相得力帮手应该要做的事情啊!
许子根说观察主流中文媒体报导莱纳斯稀土厂事件,就可窥见媒体更自由和公平。他以莱纳斯事件举例,却忽略在2月中旬,由Asli及INSAP联办的“来届全国大选:华人政治分水岭”研讨会上,马华总会长蔡细历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王者之辩”,《星洲日报》的新闻处理方式,并且引来读者在报章的面子书留言批评和抗议新闻处理偏颇事件。许子根也忘记去年709事件,主流媒体如何报导和呈现这场人民诉求公平干净选举的新闻,忘记饱受批评的《中国报》夜报头条以“说好的和平呢”为题事件?抗议主流媒体报导不公事件,促使媒体不得不谨慎处理新闻,但不见得达到自由和公平的理想境界。
许子根说许多人可在网络媒体,如面子书等批评国阵,电子媒体可以自由报导,反映出媒体很自由。那他如何解释《独立新闻在线》和《当今大马》的记者被拒采访某些新闻发布会事件?还有新闻通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起诉部落客阿米祖丁藐视法庭一案?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上星期于国会下议院提呈2012证据法令修正案一读,修正案在法令里新增114(A)条文,即在网路上以佚名发表言论,但被鉴定的原著者,必须对内容负起责任。那请问他又如何看待前述的法令修正案?纳兹里和许子根同为首相署部长,也许他们应该协调一下彼此的看法。
如果你问许子根对以上疑问有什么回应时,许氏可能会以“今天不是时机”、“这个我还要深入探讨一下”或是“我会回应有关问题,但不一定是明天,但我也没有说不是明天”的君子式回应风格,那我们对媒体自由的矛盾说法何时能厘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