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之间到底有何实际差别,恐怕也难以辨清,特别是在复杂的多族群语境之 下。且不论爱因斯坦曾讥讽民族主义为“婴儿病、人类的麻疹”(Nationalism is an infantile disease.It is the measles of mankind),于不少社会,对“民族性”和“民族大业”的追求,始终被染上一层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色彩,乃至连国家也被汲汲地建构成“民族国 家”。确实,对于一个新兴或复兴的群体,诉诸民族想像和论述,诚属情有可原,自具其一定的合理性,因这方能有效地整合资源、调动实力,尤其在面对各种敌对 性的外在压力之时。
不过,民族主义若走向极端,尤其是开始排除少数者和个体之个性及多元性之时,也会变质为可怖的集体主义,若再结合国家主 义,则或更会恶化成纳粹式的极权主义,以民族—国家之“无上”价值、利益和标准来统合一切,包括人们的身体和精神。老实说,相对于民间某些人士扰扰攘攘、 曲调不一的民粹压力,如此极端的民族—国家主义所能制造的破坏,恐怕更大,也更难弥补。除非民族主义能为自由主义所制衡或驯化,否则极权专政必定诞生。
实际上,极端的民族主义或也发芽、升级自民粹主义,即不过是“嗑了类固醇”的民粹主义罢了。若一国家以如此民族主义为“国性”、“国体”或“国 旨”,实亦可称作民粹主义国家——如一味抱持著狭隘、封闭、单元的治国理念和政策,企图实现独家、唯我、寡头的民族想像者。民族国家若真能在关键价值和利 益上均以全民为本,而非搞倾斜的“一国几制”,那自然符合“民族”之名,惟若一味赞助、包庇各种制度化歧视,则更像“民粹国家”。
于是乎,一些所谓崇尚民主、自由、公正的知识分子,若光著眼于批判民间的民粹躁动,却对挥舞国家大旗,操纵者更“致命”的国家机器的民粹势力视而不 见,颇叫人扼腕、寒心。民间的民粹压力和国家的民粹专制之间,有时候虽有点像“鸡与蛋”或“哥情嫂意”的问题,但专挑软柿子来戳,或者“大小眼”地把一方 美化、合法化为民族和国家之“正经”,另一方则丑化、非法化为民粹之“捣蛋”,实则践踏自由主义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