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国籍是“骗局”,是“有国籍的华文文学的囚笼”,然则中国现代文学、抗战文学、当代文学、北方文学、女性文学、同志文学等同样是“骗局”,均有相对性的“囚牢”。
作家与作品在时空结构与制度面上同属两国是不当的,张锦忠所例举的奥登、柯慈、亨利.詹姆斯、艾略特被原籍国与移民国共视为己出,还须分析他们入籍前的身份。如英、澳、美(默许)承认双重国籍,晚年入籍后少产,再判断移民国或文学史绑架他入籍前的大量作品是否合理,不可简单概括。大师争夺战或双赢的处理方式,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据(为何不争夺小作家?),只有靠文学国籍比较周延地解决。为何中国文学史不收录赛珍珠?为了避免“狭小的眼界”,我们可以把莎士比亚扩及西欧、欧洲、西方、英语文学史甚至属于全人类。不过,黄锦树曾说:“没有挂‘本店的猪肉皆非来自瘟猪’,就可以用瘟猪当食材吗?”
若国籍果真“骗局”,它由谁设陷?文学奖还是移民制度?为何归咎国籍?它不过是基本的单位体,有能力蛀空的是政治机器与国家怪兽。易言之,政治是客体,政治家或政客才是主体。“民族国家”是西方概念,国籍是国族身份,均属于较新近的名词,比“民族国家”更富含多元民族的含义。真正的民族国家乃世上极少数,而多元一体的国族居多,只是往往被种族政治霸权与利益集团僭越。处于后现代的当今,把“中国人”设想成单一汉族组成的国族,无疑是狭隘落伍的返照,正如一般人不会把中华文化看作新加坡文化。
黄锦树指出马华文学不能为他“增加什么”,且让统计数字说话:(保守估计或至少)七座文学大奖,多场研讨会、一本散文集与短论集、七部小说集、五本主编文选、三部学术论著(增订版厚达四百余页)、八篇核心学刊论文,一项国科会计划,不愧是华社之光。以个人才学创造马华文学新猷,奠定华文文坛与学界地位,不能为他“增加什么”?马华文学研究占了个人1/3(或以上)的学术成果,于擢升教职是零资本?那么,教授生涯是怎么混个二十来年?马华文学当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名器”,但互济相成后却随喜怒搬出“学术良知的傲慢”,恃功生骄,屡次嫌弃、菲薄并讥刺糟糠之妻,并置之于天堂与地狱两端,呼来唤去,令人不敢恭维,亦无关他的假想敌如何为难他。
道在民间不在朝
黄锦树流离台湾多年后一直心系马华文学,殚思竭虑编选集、理论建设,值得肯定(就连论敌陈雪风也曾于与前者笔战未央的1997年向笔者表示:黄锦树有些论点确是可取的)。可是,黄锦树一味重复赴台前约十八、九年青少年时光的民族观感,原地踏步,失去了认识更新。
其实,黄锦树与黄明志有不少相似点与可比性,尤其扮演“坏小孩”的角色上,前者是学院学理式,后者则在演艺圈以身试法。黄明志敢于以行动验证种族主义、政策不公与行政偏差,与马来歌手畅聊敏感课题,奔走旅游、艺术与文化部申请拍电影基金,求见华、巫部长、首相。可是,最终私下赢得身边的印、巫朋友的义务襄助,坐实了笔者欲指出的“道在民间不在朝”,民族交流何其重要(此处无法赘述,将撰文申论)。这是黄锦树不及黄明志之处。
马华文学荒废无耕
若问难道再好的族群关系会致使政府取消种族特权、固打与纠正行政偏差?答曰:马哈迪承认自己无法改变马来人,摈弃“枴杖”日遥无期;东姑阿都拉曼、陈祯禄、李光耀、林吉祥、卡巴星等朝野政治家奋斗一生都做不到的事,笔者与黄锦树同样更加无法凭几篇文章、(马共、胶林)小说或编选马华读本去改变。
后现代主义有文学哲学化或哲学文学化的主张,黄锦树所津津乐道的“郁达夫寓言”,可能是类似的另一式思维—(文学)历史文学化,却颠覆过度,航向更迷离、回不了头的流离隐喻,以致去国不返,终极的穷途。这充满现代主义灰色病态的精神异化、失踪、流离,对马华文学有何积极助益与启示?
能够到海外一展抱负毕竟是幸运的少数,可能部分华人有过反弹的流离感,凡事适可而止,过度偏重流离可能助长、上升与内化成民族心理,实在是无谓的“烙印般的负担”。一直沉溺顾影自怜,流离向外,如何安身立命、为华社建设、为后代谋福祉?抑或自小灌输并鼓励下一代长大后往外流?
华社现有的种种都是先贤长期不懈奋争、对话或协商所取得,出走向国际华文文学久远之后,舍弃翻译马华文学(更大的民间民族沟通场域)不顾而选择“离场”,任由它(笔者称之为“马华文学国籍的回归”)荒废无耕,静如止水,即为切割马华文学的内外双向流动。台湾小说姑且有马来译本,翻译马华文学岂能坐以待毙?不受官方承认就因噎废食,断绝交流,一味求诸于、诉诸于境外(个体或心态)流离是否为正道?天助自助,不留青山、停止民族交流、自我离散、放弃民族自救,就连发言权都丧尽了,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