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杠上了龚鹏程,现在又对上了其学生黄锦树,可谓无独有偶乃幸矣。拙作〈文学的国籍、有国籍马华文学、与“入台”(前)马华作家:兼与黄锦树和张锦忠商榷〉引来黄锦树的回应,确让笔者预料中的失望。学理论事竟仍然换来充斥刻薄、多疑与意气的人身攻击,输入台湾浮躁的社会风气,离冷静论学远哉,给马华文学批评与后学不良“垂范”,二十年如一日,不足为训。黄锦树不会不清楚非理性语言不能登上学刊雅堂的原因,莫非少了这些语言暴力挞伐,就会减弱文章的力度?抑或作为策略特意为自己塑造“学党霸主”形象与为建立威权论述加分?
治学成为一种奢侈
此外,黄锦树同时扮演天使与魔鬼,既建立学研典范,又失范演示破坏理性学风,自我消解,深以为憾。两种角色的转换自如,养成话语的任性独断与操持,动辄以措辞的刀光剑影与杀气腾腾儆戒效尤,再表现为“学术良知的傲慢”(相对于牟宗三的“良知自我坎陷”)。这等于为马华文学研究设下学术(江湖)版的“承认政治”与“政治正确”之隐形建制,只许自己攻讦(“放火”),不容他人求实(“点灯”)、批评与异议?
由于身在学院之外,资源与文献匮乏,治学成为一种奢侈。拙作发表后才阅及庄华兴的论文,《离散华文作家的书写困境:以黄锦树为例》,发现若干论点略似,纯属巧合。拙作2万5000字以上(恕无法详述),内容是在既有的马华文学批评“照著讲”的基础上略为“接著讲”,也言人未言,尤其是触及了旅台/在台马华文学属性分界的神经线与“禁地”。是否全然“老调重弹”,读者可自行评断。
在“文学国籍的要义”一节中,已开宗明义阐明是以狭义的文学论国籍关系:作家的国籍就是文学的国籍。未闻学界仅允许广义论述的敕令,严禁狭义(类比兼近似于微观法)论事,或认定后者毫无意义、视野短浅、没有存在的必要(微观经济学、微生物学、量子力学、微积分、纳米学可相应废弃了)。然而,当宏观成了惯用的方法,就看不清狭义显微镜下现形的问题,岂可偏废或扬此抑彼?
即使“有国籍马华文学”是黄锦树的反讽修辞,也遮蔽不了它的本义是可证伪的事实陈述,在“有国籍”的指认上反讽它造成的现象。采反讽意味,与被迫赋予国籍促成李永平的“出走”暗合,修辞隐喻并预示了自我流离与出走,但作为铺设“无国籍马华文学”对立的正当性时,即捍挌难通。
“在台马华文学”的概念如经不起语理、结构、制度、文献、反证、逻辑思辨的客观推敲与检验,唯有理性观待或再探索。制作选集与“台湾热带文学”(日译马华文学)计划的苦心孤诣固然值得嘉许,但不宜任意妄为,不敢苟同以含混膨胀作为马华文学“走出去”的态势,这是不明智的取径,必将引向歧路。
自卑就该滑向自大?谁会看得起含欺瞒与虚伪成分的文选(或文学史)?此地无银三百两兼掩耳盗铃,无视悖逆常理,糊弄读者,早晚贻笑大方。为聪明所误,可曾想过这种“把饼干做大”会给马华文学造成的负面印象与后果?叫人好奇的是,即使没有拙作,他日难免不会有研究马华文学的日本学者揭示症结所在而做出同样诘难—在台、台湾与马华文学的关系结构名不符实,届时黄锦树是否会用(日文)语言暴力加以斥责,怪罪日本学界不够宽容、“坐井观天”?
显示学术双重标准
由之, 用“学术良知的傲慢”、学术(江湖)版的“承认政治”与“政治正确”之“大义”一言堂压境,牺牲学理求是精神,把问题扫在桌底下,自欺欺人,只会弄巧反拙伤害了马华文学。西谚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换作马华文学,亦复如是,可派不上用场。凡是反对“打肿脸皮充胖子”的逆者即陷入“把饼干做小”之“不义”,而且被斥责为“(假)道学立场”、“愚蠢之举”。别忘了当年他论证马华现
实主义文学“彻底完蛋”,也是论从史出的求实结语。盖领先造反万岁,后来跨头革命无理,尽显“学术良知的傲慢”下的“学党主义”与“双重标准”。党同伐异至此,学术自由与独立可宣告破产了。
黄锦树指出笔者争辩的“不是个学术问题,而是意识形态立场的问题”,“一种权力的想像”。治学能不设立场,学术问题能把意识形态立场排斥在外?吊诡的是,当匿名评审提问黄锦树“非民族─国家文学”等“不也是意识形态?”后者答道:“诚哉斯言”,不论是否意识形态,“重点在于它是否较能对应复杂的历史现象”。(注)请容许笔者欲借黄锦树的答词回应其本人,否则只能奉命当黄锦树最轻蔑的(不涉立场的)史料派学究了。
注:黄锦树:《无国籍华文文学:在台马华文学的史前史,或台湾文学史上的非台湾文学—一个文学史的比较纲领》,《文化研究》第2期,2006,第251-2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