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伊斯兰固定刑罚的争议,是我国政坛的持久课题,尽管争论已久,依然尚未尘埃落定。为此,10月11日,巴生黄氏登进家族会,在其会所主办了一场近400人出席的讲座会。主讲人有伊党的邢福全、马华的高祥威、行动党的丘光耀,及拉曼大学助理教授陈中和等4人,主持人为时事评论人陈亚才。
对于伊斯兰固定刑罚,陈中和解释道,伊斯兰刑法有3大部份,即固定法Hudud,人身伤害罪行,如攻击或谋害他人,及酌定刑罚,而固定刑罚只是其中的一部份而已,并非伊斯兰法或伊斯兰刑事法的全部,且其适用范围为有关通奸、偷窃、诬告通奸、饮酒、脱教,及抢劫等6项。现阶段的大马,其实已部份落实了固定刑罚。惟要全面实施固定刑罚,依然面对著不少障碍。
这些障碍包括:巫统本身不认同伊党的那一套固定刑罚,且认为时机与条件尚未成熟;非穆斯林的疑虑;马华公会、行动党等的反对;穆斯林国会议员人数,尚未达到2/3的修宪人数;伊斯兰事务基本上属于州而非联邦的权限,且各州的统治者为法理上的伊斯兰领袖,只是自1980年代以来的伊巫两党的伊斯兰竞争中,统治者的权力与地位,似乎没受到应有的尊重等。约言之,在现阶段,要全面落实固定刑罚,其可能性并不高,实无必要浪费时间精力去为此争得面红耳赤。
话虽如此,可从长远来看,由于穆斯林人口在递增,到了2040,其议员数就会达到2/3的修宪人数。对于此点,个人认为,社会是在不断演变的,尤其在信息化与全球化的当代,实不宜从一个简单的人口数量的消长角度,来看待这课题;因为世异则事异,别说到了2040,恐怕再过10多年,穆斯林世界也会发生许多变化。以伊朗为例,1979的伊斯兰革命,虽在伊斯兰世界起了很大的冲击作用,可今天的伊朗,已失去光彩,甚至可能发生颠覆现有体制的政权轮替。
固定刑罚治标不治本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潮流是,在政治上,从神权政治到君权政治,再到民权政治;在经济上,从农业到工业,再到服务业与信息化;在思想上,神学或玄学已失去其独尊地位,不易再维持思想垄断的局面。外加上,这是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化时代,穆斯林为了本身的生存发展,或迟或早,也得在相当程度上,与世界接轨,不能自我封闭,这可生存发展需要,自也会强化多元化甚至是自由化的趋势。
如谁人可想像到,1966年代文革高峰期的中国,到了1990年代,竟然会那么资本主义化,毛泽东思想也从神坛上走下来!今天,缅甸也因长期停滞而不得不开放,朝鲜也可能走上中越的改革开放道路。约言之,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人民已更懂得比较,更著重人权与民主,也更重视物质生活。在这种多比较,如货比三家的压力下,伊斯兰世界恐怕也很难坚持毫无变通的古法。
约言之,虽说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却可从宏观历史中,看到一些总体的演变方向,如基本人权的普及化、民主制度的深化、法律的人道化、刑罚的文明化等。实则,埃及的穆斯林兄弟会本身也认为,要落实固定刑罚,应先在优先顺序上解决普遍贫困、失业、过度的贫富不均,实现相当的社会公正后,时机与条件才成熟。
据此,从实际出发,大马人确应把现阶段的重点放在搞好法治、良好治理、反贪倡廉、创造有体面收入的就业,实现更大的社会公正与平等,而非固定刑罚。有些人认为固定刑罚有助于改善治安,这实为搞不清问题根源的主张。固定刑罚顶多只能一时治标,无法可长可久地治本,因为问题的根源在社会不公、过度的不平等、腐败(尤其是警方与政客)、缺乏社会安全网、权力失去制衡、经济长期停滞、生产力受到不当的束缚等。如无法解决问题的根源,固定刑罚只会为处于社会不利境况者,带来更多的伤害。说得露骨些,它也有可能成为资产阶级的护身符与统治工具。
古人有云,有恒产方有恒心,仓廪实而知礼节,有道是饥寒起盗心,不从这方面下手只能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