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友人问起有关民主社会的见解,我很笼统地答:自由言论、新闻自由和选举。友人再问:“是不是你(人民)自由骂政府,然后政府不逮捕你(人民),这就是你所谓的民主自由?”乍听之下,我懵了。
原因是因为我不晓得如何解释“民主”这词的含义。与友人一轮争议后,我发现“选举”必然是大家都会想到的一点,但深入探讨后发现其实民主不只是选举。它还包括其他的概念,比如言论自由、人权及新闻自由等。人们的思维也往往会把民主与自由的概念绑在一起。
熟读深思下,笔者认为“民主”这词充满价值观,很难让大家有统一理解。然而,民主的字面意义是人民做主,而选举是实现人民做主的一种管道。因此,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把“选举”等于民主,同时也以这标准(选举)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民主与否的解答。
部分民主
我在与友人谈话中也发现大家都有著不解的疑问;我国是民主国家吗?如果是,为什么我们感觉不了民主的气息?倘若单单以选举来作为标准的话,我国确实是民主国家。也有评论家说我国是“协和式民主”,即族群共治与族群分工模式下的民主。简言之,我国实属民主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初经济学人智库(EIU)所公布的2018年全球最民主的国家指数排行榜里,我国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59名上升至第52名。EIU的调查是以10分为满分,分别根据五个范畴——选举过程及多元化、政府功能、政治参与、政治文化及公民权利——进行评分。而我国在选举过程及多元化、政府功能及政治参与方面都有上升的趋势,政治文化依旧,唯一下滑的是公民权利的评分。
虽然民主指数排行榜的排名已证实了我国是民主国,但同时间也反映出我国只是“部分民主”。因此,国人还觉得我国的不够民主实属正常。加上,我国自独立以来一党独大,一直到去年首次的政党轮替才让人们感觉到我国有“民主气息”。此外,媒体也报道我国大幅度的民主指数上升,其实和去年509的大选有关。
无可否认,首次的执政党轮替的确让国人感到我国有著“民主进步”的成就感。然而,在民众期待迎接不一样的“民主自由时代”时,却发生了政权干涉公民集会的事件。此外,希盟政府还取消签署象征著人权、法治、正义、公平的国际公约。频频的U转政策让一些人民再次感到民主转型的挫败。最终,大家所期待的民主却败在政党竞争的形式格局里。
因此,笔者认为选举有可能产生不民主或不落实自由平等的政府,比如:当议员们正常化带有种族歧视的言论,这显然违反了自由平等原则,而本世纪最佳代表人物莫过于美国总统特朗普。
此外,象征著“民主自由”的公民集会运动及言论自由,虽然在我国宪法上受到明文保障,但仍然有附带条款:不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这样的前提提供了一种模糊地带,让执政者有合法干预的借口,因而也会让公民社会觉得这个国家不够民主。
更何况,对于身在多元种族文化的人们来说,民主所代表的是有效实现人权的环境,也是实现理想国度的信念。民主的核心应该是:政府根据人民的意志来实施政策,因为政策和民意应当是相辅相成。无可否认,在多元种族国家的结构里,要确保每个族群都获得平等和包容的对待,实在不易。但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党及社会结构,其实并不妨碍民主实践。
突破困境
我国目前需解决的是如何避免困在族群与宗教的泥沼,因为许多议员们各怀鬼胎,试图藉著政策改革让自己受益,或是买票讨好特定选民等。更甚的是,政党轮替后的政府也未在成功执政后,认真处理盟党之间因缺乏共享核心价值与意识形态冲突所导致的问题,无形间拖累了民主进程。
笔者认为实现民主理想可以采取很多种方式,选举只是其中一种。以民意作为治理社会的基础是民主应有之义。以这为出发点,笔者认为爱尔兰的公民代表大会(Citizen Assembly)可说是值得参考的策略。这大会由高等法院官担任主席,是少数政府在2016年大选后成立。
大会无任何政治人物参与,全由99位有投票权的爱尔兰公民组成。爱尔兰政府希望借由这大会来倾听人民的声音,尤其是在应对极具争议性的政策议题时。让没有既得利益的民众对某议题深入探讨,为政策进行建议及调查,讨论出来的结果才会显得更为客观公正。
引导议论
或许人民会说我国有著不一样的地理、宗教及语言障碍,但笔者认为这可磨合改善。我国民间团体众多,也代表著不一样的声音,在不同领域上监督民主进度。若政府有意要提倡民主,就不应该加以管制,而应思考如何引导这多元的声音与议论朝往更进步的方向发展。
笔者认为马来西亚现阶段所经历的只是从“半民主”转型至民主的过渡阶段,完整的转型仍需要时间。倘若我国在推进民主进程时能驱动类似上述公民大会的机制,不但能培养公民意识,也能为我国建立起更成熟的民主社会,那么日后我国就有望成为“完善”民主国家而不是“部分”民主国家。而且,让公民参与政策讨论也能使公民对政府所做的政策改革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