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去年10月有模有样地宣布禁烟,甚至被人百般辱骂也雷打不动,一副现代林则徐的架势。我看了报导后当场吓了一跳,然后就只有一笑。
遥想我们小时候不也是一样吗?有人被炸断手脚或炸了整间屋子,政府马上禁爆竹烟花。结果时至今日,农历新年期间我家附近还是像战场一样。现在说要禁烟,影响层面更广,能不笑吗?
但别误会,我是绝对支持禁烟的,毕竟制造二手烟是害人的事。只是宣布禁烟是多么轻易的事,一篇讲稿,一场新闻会过去就是了。真正要做事,谁都无能为力。
其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因:一是缺少遵从法治的精神。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马来西亚人太习惯阳奉阴违。你宣布什么是你的事,我有继续做的自由。不给抽?你真不民主(是的,他们现在学会了用民主来包装自己)。那些“烟民也有人权”的话语说得多么动听,我在想他们知不知道含有4千多种有毒物质的二手烟,是伤害他人身体的东西。甚至我在麻麻档打著这篇稿时,隔壁桌就飘来阵阵白雾,讽刺的是在他身后有一张A1尺寸的“禁止抽烟”海报。
这些一味用“我有我自由”来为自己诡辩的人,总是忽略了非烟民也有不吸二手烟的自由。
第二,执法无能。宣布了新法之后,相关单位的执法人员却是软弱无力,甚至不当一回事,没人执法。新法落实多个月以来,我不曾见过有官员到各大小食肆巡视或开罚。大城市尤其如此,一些偏远的乡镇,可想而知根本没人理会。相反地,因为好言相劝却被烟民怒骂,甚至动手打人的新闻,已经发生了好几宗。
无需宽限期
后来又说开了两万多封警告信,说是还在教育宽限期。禁烟并非新产品上市,有什么需要“教育”吗?况且,从宣布到落实有多月的时间准备,一切应该早就适应才是。如今卫生部更将取缔违例抽烟的期限,从7月1日延后至明年。
总的来说,禁烟的意义应该是将烟民的思想导向“吸烟有害健康”及“制造二手烟等于谋杀”,而自行在公众场合停止抽烟。否则,烟民在执法人员看不见的时候,继续在公众场合我有我态度地吞云吐雾。这样的法规有意思吗?
将目光放远一点,把每一部手机都当成一部监视器,只要看到有人抽烟,就拍照上传举发,然后给一点“线人费”。这样很人心惶惶?不,新法落实本来就该如此。过了阵痛期,等一切变成约定俗成后,事情自然好办。但问题是,烟民一向给人凶神恶煞的印象,谁真的敢明目张胆拍照,招惹他们?
所以,李副是现代林则徐,还是另一个笑柄?那大概要取决于接下来的执法严厉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