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吉隆坡蕉赖珍珠花园捷运站一名劫匪在电梯内殴打抢劫妇女的短片,引起大批网民的转载和声讨。警方也在事后,逮捕涉案嫌犯。此类案件的发生,搞得社会人心惶惶,也带来深远的影响。
其中一个影响,就是人们出于自身安全的考量,会尽量减少与陌生人之间的接触和对话。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会随著情况日益严峻而逐步扩大,由社会契约所促成的人与人的信任感和依赖性也会大幅度弱化,使得人们的正常交往和社交网络的空间变得狭窄。
社会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没有任何人是一座孤岛。隔离对于一个社会长期来说是极度不健康的,有可能造成社会联系纽带的扭曲。
这里,笔者试图从社会学的视角窥探一般匪徒的施暴心理及他们凶残行为背后的动因,并为随著社会和经济日益发达反而导致诸如此类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给出合理的解释。
两种角度追问和批判
每一起悲剧的发生背后都有其共同之处和差异之处,当然程度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社会关注度的多寡。对于这些暴力事件的发生,社会倾向于从两种视角进行追问和批判。
一是专注于犯罪者本身的“邪恶动机”,并以他们脑海里所勾勒的犯罪者心理状态为依据(无论是不是为真实的),对他们进行道德谴责或心态判断。
第二种则追问社会原因,找出造成个人行为脱序的外部因素。许多人的观点是,在此类案件中个人心理固然是一个主导因素,但人们更应关注其背后更深沉的经济考量,社会成因和文化意识。其中的论调包括人们在追求经济发展之际,社会被迫付出的人性代价,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现实,也为酝酿恶性暴力事件,提供了绝佳土壤。
从心理学角度讲,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民众心灵的隔绝有关。这种孤独所带来的无力感和边缘感极易让人失去理性。孤独和隔绝的人仍然是社会处境中的人,而社会处境是有共同性可循的。
这里可延申出另一个概念,那就是利他行为(Altruism)。利他性的是由于个体或群体的利他行为所产生对他人有益的客观效果。利他行为既包括主体或群体主动施惠于人的助人行为,也包括出于报恩或对自己行为产生恶果的报答或偿还行为。
依据一些学者分析,利他性由四个层面构成,即利他的自主意愿(道德责任感、爱心等)、利他的主观能力(知识、经验、业务素质等)、利他的具体行为和利他的客观效果。在伦理学里,利他性的强弱被当作衡量人格健康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由于网络时代的变革,社会正经历著错综复杂的某种变化,从根本上引起人们的行为习惯、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人格偏差。无形的沟通模式(透过互联网)日益普遍,把世界的距离缩短了,却也把人的距离扩大了。
在人生价值观上,一些人们不再认为生活具有什么崇高意义,变得富裕虽然是一个具体的目标,但机遇和能力的限制大大使得这个目标的实现极具挑战;在道德观上,许多人受到唯物主义的影响,树立以赚钱得利为目的观念,只向“钱”看齐,不顾职业道德与良心。
倡导一切利他行为
因此,一些学者就指出,社会与经济的高度发展与公共认同心理发展的不同步,必将造成心理失衡,并引发普遍的社会焦虑(在变革中,有人胜利就意味著有人被淘汰,而这对于输家来说往往是难以接受的)。这正是许多民众利他行为(心理)弱化的直接背景,也是引发社会许多犯罪层出不穷的主因。
利他行为是社会整体适应能力中最深层的利己机制。实际上,一切人们主观上的利己行为,只要行之得当,与社会通行的规范和道德标准相适应,便会客观地产生利他的效果。而对于损人利己并存的情况,是由于其主体有意识或下意识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所订下的契约和法规,这显现的是社会的一种非正常状态(或称脱序状态)。
为了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增长,社会的参与者与仲裁人(这里指的是政府)必须有意识地宣扬、鼓励和倡导一切利他行为及某些“舍己利人”行为。因为毕竟社会的健全发展,需要的是广泛的利他行为,而不是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