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上,社会总需要有各领域的权威以作为协调、整合、引导、教育、规范、推动、奖励、惩治人们进行或不进行各种活动的积极因素。有时候部分个体未必认同、信服某个权威,但却充分认识到建构、维持有关权威的必要,否则社会会“乱”,那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之所以,某些社会会极力建设和保持宗教作为一种权威,甚至不惜抬高其作为一种公共意识形态及公权力之一份子的地位,祈望其有助于整合、规范、稳定社会。实际上,这与某些所谓政治意识形态专制社会以某某“主义”为本、为尊,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然,后者被视为“专制”,通常是因为不实行,或勉强执行政治民主制度。而极力抬高宗教权威地位的社会则可能因政治民主制还大体运行良好,即使在宗教事务上有违民主原则,如干预个体的宗教信仰及实践自由,也不会太被认定为专制。
无论如何,社会毕竟不是一味停滞不前者,随著各方面的条件转变,权威的意义和价值恐怕也会面对挑战。比如说不少社会于古代就必须仰赖各种非民主的政治权威统治,包括王室、部落酋长、教会、封建主、贵族议会等。但到了现代,如此权威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就难以维系了,只好转型为更开放、平等、透明的民主制度。
虽说于近代和现代早期——乃至中期,也有些社会因种种难解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危机而催生非民主的强人统治或一党专政,但许多到后来也不得不因大环境的改变而逐渐民主化。
宗教权威面对挑战
实际上,在西方和部分非西方社会,极明显的是不仅政治,宗教权威也面对各种挑战,以至越来越走向民主化。即便是在有所谓“国教”的西方社会,通常宗教信仰和实践也非常自由、开放、平等。换言之,在如此现代社会,必须仰赖某教来整合、规范、稳定社会的需求显然已不是那么迫切,以至人们没必要赋予其更大、更实的地位及和权力。
当然,只要信仰者的数量和热度还是可观,即使在现代社会如美国、波兰、俄罗斯等,宗教因素还是会持续在政治—社会领域里扮演一定的角色,惟与其说其权威依在,不如说是被现实的政治需求所借用或套用(包括最近某些欧洲右派也常重举宗教之大旗)。
不管怎样,宗教作为人类自古以来便赖以维持、协调、升华个体及集体之精神寄托,乃至进一步推动社会改造的制度,肯定还是会对社会发生一定的影响。只不过如此影响未必还能通过硬性权威的方式来实现,而是越来越走向软性权威,即成为世俗民主社会里面的一股参与性力量,而非超越、凌驾、操控它,无所不在、无可逃避的奥维尔式的“老大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