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口有70亿左右,其中基督徒占23亿(即相等于人口的32%),而穆斯林有16亿人(占23%)。换句话说,穆斯林占世界第二大人口,它的版图和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在1750年时,沙地王室家族与伊斯兰教改革家瓦哈比共同建立新政权,后来王室地位有起有落,直到1932年才又稳定沙地王权的地位,虽然是行政教合一的国家,但王权和教权操在国王手中;而沙地的穆斯林也被称为逊尼派的瓦哈比派。
当这个国家在1938年发现大量油田后,沙地阿拉伯的命运就彻底被改变了,它成为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没有选举也没有政党。由于一向亲美,也就在政治上得到西方国家的支持和扶持。
除了中东和西亚是穆斯林大本营外,也有庞大的穆斯林生活在东南亚,其中以印尼为最大的穆斯林国家,其次是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南部。巧合的是,东南亚的穆斯林也与中东的穆斯林大多属于逊尼派,只有伊朗、伊拉克、黎巴嫩、科威特、巴基斯坦及巴林有较多的什叶派教徒。
继承者争议
在伊斯兰世界中,逊尼派与什叶派的分歧与斗争由来已久。当创教人穆罕默德在公元632年逝世后就引发了对继承人的斗争,前后共有四个人(与先知穆罕默德有特殊关系)继位而成为“哈里发”(Khalifa)(政教合一的领袖)。他们是阿布伯克尔(先知的岳父)、第二位是欧么伏尔、第三位是奥斯曼和第四位是阿里(先知的女婿)(他们从公元632年担任哈里发到公元661年。此后是倭马亚王朝结束了阿拉伯帝国的四大正统哈里发的时期)。
不过穆斯林中有一派哈希姆家族及麦加的商旅各族只承认阿里为先知的合法继承者。阿里不但是先知的女婿,也是先知的堂弟,具有一脉相承的血统。什叶派的地位就被确定下来。
另一方面,大多数的穆斯林认为四位哈里发是从选举中产生,并无不妥,也就不苟同只承认阿里继承地位。由于这样,以沙地阿拉伯为中心的穆斯林自称为逊尼派(Sunni)而与阿里派的穆斯林分道扬镳。这一派的教徒也在后来被称为什叶派(Shia),其中以十二伊玛目为最大的教派。
虽然阿里是被杀手所毒杀,但什叶派将阿里葬在纳杰夫,即今日的伊拉克境内。后来纳杰夫成为什叶派的圣地。另外一个是在伊朗的库姆,是伊朗宗教革命成功后的重要地标。
用宗教推翻政权
以逊尼派来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派,占人口的15亿,基本上是占了伊斯兰教徒的90%;而什叶派至多是1亿人有余,占10%。相比之下,什叶派是处于弱势的。不过在外界的印象中,什叶派被认为较为好勇斗狠;而逊尼派则属于较为温和的一派。
但改变终于到来,当流亡法国的科梅尼(伊朗什叶派的长老)在1979年领导宗教革命成功后,什叶派在一夜之间举世成名,这是近代史上用宗教来推翻一个政权,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伊朗的什叶派有别于沙地阿拉伯的逊尼派,前者是神权国家,以宗教长老为最大的权威,而民选的总统地位居次之。也即是说宗教长老(十二伊玛目长老)是这个国家的掌权者。
什叶派在伊朗翻盘后,刺激了逊尼派的穆斯林也不落人后,纷纷动员起来。与此同时,马来西亚的逊尼派也不落人后对宗教进行改革与复兴。
1981年马哈迪的上台和安华加入巫统,顺利地将伊斯兰价值引进政府行政部门(这是温和与开明派的伊斯兰领袖所推展的计划,以免被伊斯兰世界指为落在伊朗后头)。
在这之后,我们也发现另外一个政党,即伊党也进行一场转型,因为新一代的领袖以法兹诺、哈迪阿旺及聂阿兹为首的宗教派在党内抬头(1989年)。顺著东姑拉沙里的拉拢,伊党在那一年配合46精神党打出宗教牌而夺回吉兰丹州政权(1990年大选)。
伊党将这一胜利视为宗教改革成功的第一步,也就在1993年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刑法”,这是将司法伊斯兰化的第一步,以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但这个以宗教带头的改革被时任首相的马哈迪驳了回去,指它抵触联邦宪法。
伊党执政丹登两州
在无法宗教化司法下,伊党就在丹州实施较多伊斯兰措施,包括男女在戏院分开坐、在超市排队付钱也要男女分开。抑有进者,在1999年大选时,伊党在安华效应下,取得空前的胜利,执政丹登两州,又拥有27名国会议员。
在意气风发下,伊党不断向马哈迪施压要马来西亚走向“伊斯兰国”,也不忘在登州推行“伊刑法”(2003年通过)。
但没有想到,当2008年及2013年的大选,人们对伊党有很高的期望时,伊党不但漠视了多元社会的现实,而且一直沉浸在宗教狂热中,矢意要推出伊刑法。在不惜与民联(现在的希联)闹翻后,也转向巫统寻求通过355法案。
如果这一小步的“伊斯兰化”得以松动,下来就有更多的相应措施出炉。如果说,占穆斯林绝大部分的土耳其能坚持世俗制度,期望与西欧靠拢,以取得经济水平的提升,那么马来西亚的穆斯林数目确实比土耳其少,为何伊党又执著搞“一国两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