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沸扬扬的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法令)的动议,将于3月国会再次呈上国会,而就在此时,伊党公布有意在2月18日(周六)在独立广场举办一场大集会造势。
尽管伊党兴致勃勃,吉隆坡市长阿敏诺丁却不愿意批准伊党使用独立广场。不过,也有支持的声浪指集会是每个大马人的民主权利。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就指出,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允许任何人举办集会的权利,因此他相信,所有人有权按照已经设下的条件举办集会。就连全国警察总长卡立也说,若“355动议集会”主办单位遵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所有条规,警方将放行允准于2月18日在独立广场举行集会。主办单位必须遵守的条规,包括须获得场地拥有者的允许。
虽然多方单位就218集会都表明各自立场,但对我而言,伊党计划在2月18日举办挺伊刑法私人法案大集会的做法,是令人无法苟同,因为这项大集会将进一步破坏国内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团结与和谐。因此我促请该党取消这场大集会。
委员会仍未成立
一直以来,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之举,已经引起非穆斯林的不满,更何况政府早前已宣布会接管这项修正法案,并成立由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朝野国会议员组成的国会遴选委员会,深入探讨这项法案,而这个委员会仍未成立。
有鉴于此,我看不出伊党有什么理由要举办这项大集会,既然政府已经接手,并宣布会成立国会遴选委员会进行研究,伊党就应该静待国会遴选委员会研究后的结果,不应该再举办大集会来为这项修正法案造势,破坏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和谐关系。
我也要强调的是,民政党对哈迪法案的立场始终如一,即民政党会对所有违反联邦宪法的法案反对到底;这一立场是清清楚楚,绝无含糊,也不会有任何动摇。
另外,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也表明已发出邀请函,邀请民主行动党、人民公正党及诚信党参与这场大集会,这显示希望联盟三个成员党仍与伊党是藕断丝连。对此。我要挑战希联三党,马上发表联合声明,拒绝伊党的邀请,并表明希望联盟不会参与这场挺伊刑法私人法案的大集会。
在一个多元种族、文化、宗教的国家,如果太过于强调宗教,将会对国家带来不利。马来西亚如要继续长远发展,国民就必须团结,不分彼此,相互尊重和包容。如果政府提呈的修改提案违宪,民政党也一样会反对。民政党早在此之前,已在吉兰丹高庭和联邦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试图阻止这项提案。
虽然失败,但我们有做了努力,并不像行动党,在这项课题上没有任何行动,只有责骂民政、马华。我始终相信一个国家不能拥有两套不同的法律,那是违反宪法的。我们也不可有一国两法,任何人在犯下刑事罪行,不应该因信仰的差异而遭到不平等的对待,在人道主义立场,是无法接受的。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应该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至于伊党218这类的集会只会制造支持者情绪高昂、并企图扩大其影响,但最终却是带来社会的分裂。因此,我们要坚决对“破坏国民和谐集会”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