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柔佛州新邦令金的詹德兰是一名罗里司机,他与妻子育有6名女儿,为了生计,他和友人纳因在吉隆坡租了一个小单位,在雪隆一带工作。患有高血压的他,每个月都会回柔佛领取高血压药物,并与家人相聚。
2012年8月至9月期间,孟加拉籍的阿鲁丁到其住家寻求帮助,当时只有屋友纳因一人在家,阿鲁丁要求协助护送他的印尼籍妻子到医院去生产。事后,阿鲁丁的妻子在医院诞下了婴儿,由于他和妻子没有合法文件,也负担不起生产手续费,因此想找人领养他们的孩子。
助人圆梦变恶梦
纳因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詹德兰。好心的詹德兰,想起了结婚多年却无法如愿怀孕的大姨,如果把这消息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会很高兴。他马上拨电给姨丈拉希曼问其意愿,他们同意了。热心的詹德兰,单纯的想到能帮助这对移工夫妇之余,又能为姨丈夫妇圆梦,殊不知这却是噩梦的开始。
2012年9月6日,詹德兰被警察逮捕了,原因是阿鲁丁的妻子报警指她的婴儿被绑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詹德兰吓坏了,他到底做了什么,他就只是打了个电话,他没做坏事啊,为什么警察逮捕他?他百思不解。瘦弱的詹德兰,被扣在金马警局扣留所,屋友纳因和姨丈拉希曼也同时被逮捕了。
詹德兰的家人收到消息,担忧不已。尤其是詹德兰的妻子瑟薇,知道丈夫患有高血压,必须定时服用药物,赶紧想尽办法打听丈夫的下落,可是警方拒绝透露丈夫被扣押的地点,也不允许他们见面,拒绝协助将高血压的药物交给丈夫,甚至还向她索取300令吉的“讯息费”,以换取丈夫被扣押地点的讯息。
22岁在机场担任警卫的长女瑞塔,对于警察的无理感到不忿;而4岁的幼女,不知道爸爸发生了什么事,默默的坐在一旁看著姐姐拨打电话。
在扣留所的詹德兰,他的身心状况不佳,除了因为没有服用高血压药物而倍感不适以外,詹德兰也不明白为什么警察要抓他,他害怕因此而丢了工作,他的家人知道他在这里吗?她们一定非常担心他。他不断反问被关在同一个牢房里的拉希曼。每周必须洗肾三次的拉希曼也感到无能为力,他把洗肾的事情告诉警察,警察置之不理,也没有表示会安排的意愿。两个人无力的坐在牢房里,也许他们会病死,也许还没到审讯日,他们会被忧虑折磨至死。
2012年9月9日,警方把詹德兰带到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詹德兰精神状况已经非常不佳,在推事面前喊叫,推事指示警方必须带他到医院接受治疗,但警方没有这么做,反而决定将死者独立扣留在没有厕所及睡床的单人房里。从监控犯人的闭路电视萤幕上可以看到,詹德兰寒冷疼痛的畏缩著消瘦的身躯,躺在冰冷的洋灰地上。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判断,这个人需要帮助。
12小时未发现异样
2012年9月10日下午7时,詹德兰被发现已经死了。根据闭路电视记录,詹德兰在早上7时48分或更早以前就已经失去了知觉。惊人的是,早上7时直到被发现死亡的傍晚7时之间,在那12个小时里,扣留所官员竟然没有提供任何的膳食,包括午餐和晚餐给詹德兰,也没有让他去上厕所或是换洗,否则就不可能在那12小时里没发现詹德兰的异样。别谈警察职业操守,就以基本良知来说,这个发现实在是让人感到心寒。
詹德兰死了……法官在判词里说:“如果金马警区的警方、值班官员及监督闭路电视的官员都尽职的话,那么他们肯定会发现死者当时有些不妥,尤其在2012年9月10日早上。他们应该立即介入并送死者去医院,但那些必须遵守1953年扣留所法令行事的人,却疏忽职责并逃避责任。”
获35万赔偿
法官也指:“普通法及法律已阐明,必须确保扣留者不受警方、其他扣留者伤害或自残。普通法阐明,当局有责任确保扣留者的健康,在被扣期间获得医药照顾。若当局遵守1953年扣留所法令,扣留者肯定会安全,不受他人伤害或自残。这是一个可避免的死亡案,只要调查官或警方采取必要措施,送死者去医院。若这不是应受谴责和违宪的行为,那我不知道到底要如何形容它。”
2017年1月9日,高庭判决警方失职导致詹德兰死在扣留所,警察及政府须赔偿35万给家属。勇敢的家人,煎熬的4年,背著丧亲之痛,没放弃为詹德兰讨回一个公道。还有有多少个詹德兰,却有多少个胜诉?
备注:本文是笔者采集了多方资料后撰写,不排除一些细节与真实情况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