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涉贪案件曝光以来,引发了多方面负面效应,可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为争议的就是民主行动党内部竟然考虑是否提前解散州议会,举行闪电州选,以测试人民对槟州首长林冠英被控反应一事。此举令朝野民间,更包括净选联盟都感到惊讶,并炮轰行动党公器私用,耗费州政府与中央政府资源,只是为了来测试人民对一个人的支持率。
说实在的,林冠英被控涉贪及滥权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林冠英并不等于槟州,槟州也不属于林冠英,行动党不应该倾一州之力来测试人民对他一个人的支持。槟州是属于全槟州人民,但如今看来,林冠英及林吉祥父子,以乎把槟州当做是他林家的天下。如今被提控的是林冠英个人,而他以低于市价购买的洋房也是他个人的产业,因此州政府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受到影响,我看不出行动党为了测试一个人的支持度而举行闪电州选的举动有什么合理性。
众所周知,选举的意义在于让人民评估现任政府的表现,并通过这项民选程序,选出能够领导国家前进的领袖,并不是让政党测试人民对一个人的支持度的平台。况且每一场选举都必须耗费极大的人力与物力,而如今为了一个人而提早州选就是在浪费国家资源。我想问的是,即使行动党在闪电州选中取得胜利,这是否就能证明林冠英是无罪的?难道选举的胜利就能将一位政治领袖犯下的过错洗白?如果选举胜利能够证明一个人是否清白,那么国家还要法庭来做什么?看在人民眼里,更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应如期举行党选
除了提出闪电州选,如今民主行动党更借备战大选为名展延该党党选之举,等于变相延长该党秘书长林冠英任期,不过在我看来,这也显示行动党基层已对林冠英的领导失去信心。
这原本应在今年9月举行的党选,将被展延18个月,这不禁令人怀疑这是否是因为行动党基层已对林冠英失去信心,而行动党领袖为保住林冠英,才决定展延党选。既然行动党领袖口口声称指面对两项涉贪控状的林冠英清白无辜,并指这是一项政治提控,政治迫害,那么他们就应该如期举行党选,通过该党中央代表手中的一票,以展示对这名秘书长的支持。
我认为,如果与州选相比,党选是测试林冠英支持率的更好平台,首先,党选不像州选,不需要浪费政府公帑,其次,林冠英是行动党秘书长、也是在行动党旗帜下出来竞选,中选后才被推举出来任槟州首长。如果林冠英在自己领导的行动党的党选中都无法获中央代表的支持,那么还有什么脸谈要举行闪电州选,来测试人民对他的支持率?
我想说的是,即使闪电州选真的举行,而若行动党也顺利赢得州选,那林冠英就可以逃过法律审讯吗?不会,无论有无闪电州选,他本身必须清楚知道他肯定要面对审讯,由法庭来断定他是否有罪。
另外,我也质疑林冠英为何急著要闪电州选的背后动机,是不是他要属他意的派系,简单来说就是“自己人”,继续执政槟州,即使他不在,仍有“自己人”在朝。换句话说,他不要现有领导层取代他目前的地位,即使他不在位,仍有和他同一阵线的人继续掌管槟州,而他的现有利益仍获得保障。
谈了这么多,我最后想劝告林冠英,如果他真的是清白的,那么法庭肯定会做出公平的裁决,行动党更无需又搞筹款,又说要闪电州选,又展延党选等等政治伎俩来混淆人民的视听及博取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