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华人便有著颇深浓的有志难伸的郁闷与诉求。早在1956制定宪法,迈向独立时,华社便曾发动了轰轰烈烈全国注册华团争取公民权运动。1999年,董教总与雪华堂还带头发表了《华团大选诉求》。
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类的分群标准,可以建立在多种基础上,如阶级、阶级中的不同阶层、性别、种族、族群、宗教、语文、地方及各种各样的大小分类上,如华人这个人类中,也有不同籍贯,教育源流与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的小分类,而非铁板一块。惟要求民族平等则是一致的。
就大马这个多元种族,族裔,宗教与语文的国家言,种族,语文与宗教向来便是族际互动的主调,其中,由于各种复杂原因的作用,自1950年代以来马来族群便主导了政权,也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与执行者,也就是可欲的价值与资源的权威性或威权性的分配者。
在这个格局下,其他族群便大多成了被动者或对政策的反对者,或者说,是马来掌权精英集团是采取攻势者,而其他族群是采取守势者。只是,进入21世纪后,情况则有改变,逼使这一掌权精英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
马来经济民族成主调
大体上言,在1950-70年代马来掌权精英具有较高程度的政治民族主义,而马来知识阶层中,语文民族主义很浓,进入1970年代后,马来经济民族主义成了主调,语文与文化民族主义也更激进;在1980年代后,又加入了更浓厚的伊斯兰主义成份,只是自1980年代后期起,马来掌权精英集团中,日益重视个人利益而非民族利益的倾向也日益明显。与此同时,1990年代以来,这些精英似乎已不那么民族主义(除非是借用民族的大义来谋取个人或个别集团的特殊利益),而变得更为务实与现实,其他族群和华人,便也在这个变化的格局中求改变与突破。
总的来说,我想自195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华人便有著颇深浓的有志难伸的郁闷与诉求。早在1956制定宪法,迈向独立时,华社便曾发动了轰轰烈烈全国注册华团争取公民权运动。在4月27日,1200多名各华团代表还在吉隆坡精武体育馆发出“我们要公民权”的吼声,要求凡在本邦出生者可自动成为当然公民,要求把华文与淡米尔文与马来语同列为官方用语,更强调所有公民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约言之,可用民族平等来概括。
这些要求是有部份得到认可,如从1957年8月31日起的1年内,采用出生地公民权原则让约100万人成为公民(其中约80万为华人),可要求无差别公民权则被拒,华、淡米尔文也不被列为官方用语,当年华人要求把华文、淡米尔文列为官方用语,主因在于有英人殖民官指出,若华文不是官方用语就不能得到平等待遇,这是争取官方语文地位的用意,而不是要争取华文为国语。
尽管如此,依然在马来语文民族主义高涨的时代环境下,不被认可。这就成了大马华人长期苦闷不堪的根源,也是使族际关系不协调的主因,发展到今天,即使是华教斗士,也不多谈华文为官方用语的课题而是节节败退到守住华小这个最后的文化语文堡垒。
即使如此,华小也在师资,建校,迁校,政府拨款等方面的诸多困难。其中还出现了“华人教育对华文教育”孰重孰轻的论战,一些所谓的开明进步人士,还呼吁华教斗士转型为教育斗士。在这趋势下,许多华人似乎也变得无奈或有选择地选取小学进华小,中学视情况而定,大专进公立大学或英语大专的地步。
此外,随著华人生育率的降低与人口的迁移,许多小地方的微型华校也面对生源问题;更严重的是,据知,有约25%的华人没有读完中学,这些辍学生很可能也是最反政府的一群,毕竟他们是大马教育政策的受害者,气愤政府自也不难理解。
除了语文教育是长期压扰华社的挑战外,1971年政府出台新经济政策与加速马来化教育,也为华社增加更新挑战,就教育用语的马来化而言,或许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后果那就是,反而促使更多华人进入华小而非国小,也刺激了独立中学的发展。此外,1968年的独立大学事件,也刺激了华人(而非华文)大马教育的发展如拉曼学院,而1990年代时任首相马哈迪的“小开放”或多或少也缓和了华人们不满;但依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即政府依然持有把国民学校列为首选的政策,这就使华人难以释怀,更对教育部长拥有使华校变质的权力持警戒态度。
弥补政党政治不足
就经济不满言,在1970-80年代,常听到华社领袖对新经济政策出现的执行偏差发出不满之声,特别是1975年出台的产业(工业)协调法令,加上以华人为主的合作社风波(涉及约50万华人,涉资约15亿令吉)及政府派高阶教师入主华校,均使得1980年代族际关系颇为紧张。这时期华人的郁闷也可从1985年由27个主要华团领导发表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中一窥究竟,这个宣言集中表达了华人的不满与诉求。之后,还采取行动组织了华社研究中心、民权委员会,更提出制衡巫统霸权的三结合,两线制等新斗争方式,以期实现社会公正与民族平等。
在1999年8月10日,董教总与雪华堂还带头发表了《华团大选诉求》集中呈现了华人要什么,这个诉求其实也是1985年华团宣言的扩大与延续,其内容范围已不限于华人权益而涉及全民,它也为当年的替阵基本上认可,之后有许多公民社会运动的诉求,也多不出这个大选诉求范围。
这里突显了一个事实是,华团及较后的许多新生的公民社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如净选盟,是重要的社会进步与改革的力量。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党政治的不足,它们有政党背景的,也有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其议题为全民取向,而非单一族群取向。
就华人而言,大选诉求颇能表现出华人不满的现象,它基本上针对掌权精英而非一般马来人而发,其中最具争议性的也最能表达华人不满与所要的是:扶弱政策应以扶持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而不应以肤色,宗教或出身为扶持依据;废除土著及非土著的二分法(或许应加上穆斯林对非穆斯林的差别待遇);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给耕农,废除土著配额制,代之为能者出头制,也就是以才取人而非以肤色取人。同理,大学收生与奖学金也应以能力与需要为考虑基础,公平对待各宗教,公平对待各源流教育与机会均等等。
约言之,这是针对马来人优惠政策所引发的歧见与弊端所发的诉求,只是最近的不满则更集中于反腐倡廉、公平施政、良好治理、公平选举及司法公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