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各大华文报章报导21日召开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议决将教育中心所有31位董事纳入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部。
各华文报报导说,媒体询及将教育中心董事部原班人马纳入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的举动,是否要粉碎叶邹欲将新院私人化的传言时,邹寿汉否认有关说法,他强调他和叶新田将采取法律行动,对付那些指他们欲将新院私有化的人士,云云。
新闻引述邹寿汉的话说,他们的做法是为了符合新院升格的政策需求和过程,欲将教育中心的资金注入1500万元到新公司也是新院升格的条件之一。他强周,在去年3月已经证实新公司是由董教总100%拥有,所以他恫言将会以法律对付那些公开质疑新院将可能私有化的人,说他们是捏造诬蔑和诽谤。
质疑新院私营化
3月4日及5月21日的董事会议和3月30日的特别会员大会以来,叶邹已三番四次恫言法律对付质疑新院可能被私有化的人。
如果读者诸君和关心华教发展的人士有留意,作为联合创办董教总教育中心的教总和独大,分别在3月5日和24日发布两次联合声明,极力反对成立一家私人公司营运新院或未来的新纪元大学学院,认为这种营利办学模式将彻底改变教育中心非营利的办学宗旨。
新纪元学院前院长柯嘉逊博士和我也多次撰文,批评叶邹成立这家私人公司的用意和有意掩盖新院升格的详情。如果恐吓采取法律手段是针对教总和独大两机构的领导,应当也包括柯博士和我在内。
为了维护董教总教育中心拥有的新纪元学院和1500万元的资金不会被五鬼搬运及滥用,我倒无惧以身犯难,再次公开声讨叶邹采用卑劣的法律对付的恐吓手段,处心积虑掩盖资产转移和新院升格的曲折事实。
首先,前高教部副部长何国忠在2013年3月29日移交新院升格的教育部邀请信给当时的理事长王超群后,为什么新院院方、董事会及理事会都没法在一年内,即2014年4月以前完成把新院注册升格为大学学院的手续?叶邹和莫院长必须坦白交代这是不是一种失职的行为呢?
第二,更严重的是,2014年3月17日,叶邹和当时新院的理事长王今仲联名去注册一家名为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NewEraEduSdn.Bhd.;注册号码:1085038-D),并接下来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去向教育部申请创办一家名为新纪元大学学院(UniversitiKolejNewEra)的学校,同时在5月30日就轻易的得到教育部的邀请信,批准这家公司在三年内注册成立新纪元大学学院,并附加至少30%土著股权和注资1500万元作为这家私人公司开办注册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已完全颠覆新纪元学院非营利办学的宗旨;什么民办民有、校园民主、学生自治的教育理念大概都会形同俱文。
5月21日的记者会上,邹寿汉假假故作轻松的说道:“至于土著占30%股份的条件,目前在申请豁免,应该不成问题”。因此,我们就很清楚的知道,一直到5月21日为止,叶邹都没有出示申请豁免的函件,更是拿不出教育部豁免土著股权的官方证明函件,教育部连给个AMBILMAKLUM都没有,邹寿汉的口头保证跟空头支票一样。如此一来,30%土著股权依然还是新纪元教育私人公司开办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必要条件,什么新公司是董教总教育中心拥有100%的子公司根本是邹寿汉自打嘴巴的大瞎话。
违背办学宗旨
请问读者诸君,上述事实是否足以说明这家名为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学校,到底是从非营利的新纪元学院升格而来,还是一家全新的私人营利开办的大专院校?请仔细思考,到5月21日为止,这家新公司必须让出30%土著股权才能注册新纪元大学学院,教育中心特别会员大会凭什么提早在3月30日就通过注资1500万令吉到这家公司的议决案呢?如果不能得到豁免,会员们难道不担心华社和华教的30%资产可能会变成土著拥有的吗?
在教育部没有豁免30%土著股权以前,在贸工部没有批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全权拥有并同意注资1500万到这家私人公司以前,叶邹还敢敢多次对华社声称新院已经得到批准升格的讲法,难道不是一种严重误导支持华教的人和欺骗公众的劣行吗?
第三,我已多次指出叶邹始终没有交代成立这家私人公司的详情和股东及董事结构。大家可能还记得,3月30日教育中心特别会员大会后,叶邹向媒体和华社交代新纪元教育私人公司的董事会已经完全符合和反映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董事结构。
事隔近两个月,刚刚才过的5月21日教育中心董事会议,记者追问将教育中心原班31名董事人马纳入这家私人公司的董事会,是否要粉碎少数人有意私有化新院和这家公司的传闻时,邹寿汉又祭出法律对付的恐吓手段,再次证明之前所谓的这家私人公司董事会已经完全符合教育中心董事结构的说法,纯粹是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
根据邹寿汉的讲法,这个补票的动作还要做两次才行,先要修改只有9名董事名额的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的现有董事会条规(M&A),增加至31名董事名额,接著在得到贸工部批准后,再将教育中心全部31名董事搬入新公司,才算大功告成。
让新院回归正道
这也说明叶邹对公司法律和其资产转移的法律程序全然缺乏专业知识,这是本文要讨论的最后一项:
第四,从2014年底几次教育中心董事会以来,叶邹都一直都拒绝将教总和独大代表纳入新公司当董事,用意当然是可以由少数几个人掌控这家公司。所以3月30日的教育中心特大只通过资产转移的议案,提都没提31名董事纳入新公司的事。到了5月21日教育中心董事会才要急著事后补票,这个动作实际上也要得到教育中心会员大会的认可才成。
邹寿汉现在才说要听取会计、审计和公司秘书的意见,因为他们终于知道,即使会员大会通过了,当贸工部(不是教育部啦,可见邹寿汉连非营利有限公司是属于谁管的都不太了解)还没正式批准这家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之前,当贸工部(也是贸工部,不是教育部)还没正式批准董教总教育中心将1500万的资产转移以前,什么升格或注册成立新纪元大学学院,都是言之过早的空中楼阁。
现在,新院私营化的问题又有新的变化了。6月10日及14日,董总两次中委会议已重新选出他们的领导层,主席和署理主席都换了人。
因此,我们慎重建议,作为新院母公司的董教总教育中心的7位董总代表董事以及10位委任的董事,都必须跟著换人。
劝请董总新领导层马上搁置叶邹注册的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就让它保留为叶新田和邹寿汉的私人公司,并要公开声明切割董教总教育中心和这家私人公司的任何关系,让新院回归非营利办学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