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续昨日名家版)
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不懂香港政治、蔑视香港民情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31日公布了特首选举实行“普选”的方式是候选人必须先获得提名委员会超半数以上的支持!
更不幸的是,这个“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所选出的方式和现有的完全一样!
试想,如果我们的国会议员、首相人选,需要一个亲政府的选委会的半数通过才能让选民投选,这还叫“通过选举产生”吗?!
以上的特首“普选”的具体办法也将通过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在香港立法会予以立法。如果以上方式未能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行政长官的选举继续适用旧有(梁振英)的方式。
一经立法, 所谓“循序渐进”的真普选可能是再等几十年而不是下一届可以再改!这就是为何民众现在就坚决反对这个号称“不可能改变”的人大决定。
照搬中国选举形式
人大公布此“决定”时加了“必须坚持行政长官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的原则”,这显然是做为“筛选”亲中央人选的准则。人大恐怕真的相信其文件所说的“这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客观需要”,但事实上,这种照搬中国大陆“筛选式选举”予香港,和照搬西方式一人一票选举总统予中国大陆一样,是不符合当地民情、违反基本法要求“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的错误决定。在中国大陆一些贫穷乡区,民众可能只关心基本的温饱,在中国大陆的大城市也好,如果你给他们港民所争取的真普选,民众可能反而抗拒回绝;这是民情和民主成熟度的不同,邓小平就能够看出并承认这些不同,从而推出一国两制,区别对待。
4. 结果会如何?
中央的“拖字诀”能否见效?还是学生要梁振英下台和人大撤回决定的要求得以实现?
香港政府原本同意10日与学联对话,岂知9日晚上却临时取消对话,还声明对话一定要在该人大“决定”以及《基本法》的基础上进行。
于是,又再“成功”激发了十万人出来集会抗议。而后,香港政府又决定21日与学生对话。结果同样不令人满意。
我觉得上次的取消是中央强硬派的施压结果,《人民日报》随即更引述“大陆专家”表示集会违法,要追究占中责任是政治错误,违反一国两制。
占中不代表不爱港
而这次重启对话或是开明派的理智决定,看到了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差异。
出来占中不一定是占中运动分子、反对人大决定并不是不爱国(在马来西亚,许多人反政府是因为爱国)、学生集会有组织并不是被操纵、放宽特首候选人提名不意味著反中央人选会当选、筛选出的特首未必能维持香港稳定繁荣(梁振英既是最佳例子)。
如同10月20日《时代周刊》(学生领袖黄之锋当封面人物的那一期)的标题:这是新一代的声音。我相信新一代的中央领导人能意识到有利益冲突的商家士绅其实没有代表性(和马来西亚一样)、示威反政府的未必不爱国,而勇于摒弃旧有的错误思考方式、有色眼光扣帽子、胡乱“定性”自我设限政治选项,以更大的格局和眼光做出划时代的决定,无需多虑会影响中国政局。
解铃还须系铃人,香港政府应该趁此对话,为政改争执重新提出一个可以为广大民众接受的新方案解套,譬如调整提委会的组成结构、提委会必须提名获得一定公民联署的候选人,然后提交人大重新做出对的“决定”,这对中国、香港特区则幸甚,对我们广大关心中国的朋友也可以舒一口气。
历史上有离散(Diaspora)各地的犹太人,如今世上也已经有足够的离散马来西亚华人,我们不需要再添加一笔离散香港人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