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强调,逃税就是叛国的行为。他同时提出,爱国就是负起我们的责任,为国家及人民带来好处。换句话说,纳税人应该体现爱国的精神,负起缴税的责任。
当然,如果我们爱国,我们万万不可以逃避缴税的责任。但是话说回来,缴税与爱国,并不能相提并论。我们的国家有不少的贪官,他们所滥用的公款比起所缴的税,更是翻倍的多。那么,他们又是否配得被形容为爱国呢?
笔者认为,首相的缴税爱国论不太具有说服力。自从落实消费税的政策被公布后,政府受到不少的反对压力。所以,首相这番言论似乎在为推行消费税制度而护航。众所周知,实行消费税制度最终将导致本来不须缴税的低收入群,也开始扛上税务的责任。如果爱国正如首相所指的为人民带来好处,试问,实行消费税制到底是爱国还是不爱国?
一直以来,政府的肃贪意愿总是不比上实行征税政策来得积极。首相指出,如果不征收消费税,国家便会面临破产的结局。但是,即使税收频频增加,贪污行为却无法被杜绝,国家也一样逃不了破产的悲剧。要是逃税是叛国的行为,那么贪污的行为又算是什么?
笔者在此不是尝试合理化逃税的行为。纳税人负起缴税的责任,确是体现爱国的精神。但是,治理国家的领袖们更应该善用所征获的税,推行对人民有利的政策。人民所缴的税,都是以劳力与血汗而换取回来的钱。反观,若这些钱却让不负责任的官员们任意挥霍,那将使老百姓们情何以堪。
年度总稽查师报告,总是少不了“买贵”的案例,年复一年没有多大的改善。反贪污委员会看来很积极地对付涉贪人士,但是往往落网的只是小鱼,大鱼却逃之夭夭。还有,种种公器私用的不良典范,包括滥用公款的事件,叫人看了要大家如何去认同首相的缴税爱国论?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首相以爱国论来推动纳税人覆行缴税的义务,并不能激起任何的效应。反过来,如果国家领袖能够实行利民的政策,处处为民著想,那么老百姓缴税时也会缴得心服口服。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