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社会向来喜欢“隐恶扬善”,以为是一种美德。可是,许多应该揭发的丑行,也在这种“美德”中得以逃脱,也使年轻人对许多是非观念变得模糊了。这真是华社的不幸。
近日,本地华文报章揭发了一宗诗人抄袭事件,也证实确有其事。然而,一些报章及文人,却本著“隐恶扬善”的精神,不但不对这宗丑闻加以批评,反而沉默不语,尤其是大马华文作家协会(作协)对这宗丑行视若无睹,试问,人们如何期待它能为写作人争取更高的地位?
幸好,诗词研究总会(诗总)会长林国安说了几句公道话。他说,“诗人抄袭事件令我国文化界声誉蒙受影响”、“各界人士一旦发现诗词抄袭应立即揭发并批判,以让抄袭者无从下手。”
报章鲜有评论此事,只有评论人唐南发在《东方日报》写了一篇。马华文坛真的对这宗抄袭案无动于衷,还是另有内情?恕笔者鲁钝,请高明以教我。
有朋友传来网上面子书的若干意见,我的看法是,其中不少鞭僻入里,发人深省,但也有许多似是而非,只谈人情,不问是非的意见。没有人会愿意见到亲友长辈涉入不名誉事件,但若指控属实,亦应理智接受,而非对著揭发丑闻者怒吼。这么做只会让事主蒙羞,遭受更大的耻辱。
如果我们只想见到像“花踪文学奖”之类的欢乐辉煌场面,让中港台及本地作家接受光环与掌声,却不愿意揭露社会(包括文坛)之黑暗面,让广大群众见到社会的不公及丑恶,岂不等于是在制造歌舞升平,麻醉社会?鲁迅之所以伟大,正在于他勇于批判与揭露不公,而不是像小资产阶级文人只会歌颂权贵,吟风弄月,却无视现实的残酷与族群面对的危机。
马华文坛“隐恶扬善”之风不可长,以免为后学带来不良影响。诗词研究总会(诗总)虽以研究创作古典诗词,但也强调原创,拒绝抄袭,此种精神,应为大马华文作家协会(作协)仿效,以框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