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来,国内部份评论常用一种概化论证,将网民归类为“鄙俗与粗暴”之流,其因多源于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发现“网民”经常使用非理性、非客观之话语,甚至随意使用粗话等行为以表达。无可否认,要形塑良善的网络言论风气,反对“粗暴”是必要且合情合理的,但我们也该进一步探索,“网民”是谁,而网民何以、因何“粗暴”。
就大马网络用户的“观察母群”而言,理应指涉大马国民;倘若部份国民的发言具有“草根性”,也理应是自然之事。从此脉络抽丝剥茧,许多被批评的“网民”,其实是网络世界中被放大与归类的“粗暴”次级团体,但其被评论的代表性与覆盖面却远超其所指。这些团体的生态中,无疑,有些立场鲜明,有些则企图达致工具性目的;但我们更应探讨的是,除却政治立场之外,为什么“网民”会群聚抨击?
大马的媒体自由在国际排名落后是不争的事实,而媒体与权力之间又有相互依存之关系,造成了第四权监督上的暧昧;艾萨克(Alan Isaak)就指出,当权力运用到个人层面时,当权者有可能将政治目的透过媒体或教育等方式,影响个人的思维与行为模式。有些时候,媒体翔实报导弊端,确实是美事一桩;但也有些时候,众多的弊端无从突破权力的包围网,而网络正是一个可以让人在被“筛选”后的事件外,找回知情权的空间。
不符合人民期待的弊端被揭橥,而人们得以知悉而思辨;各种平台提供意见与情绪抒发的管道,让网络用户得以群聚,并针对种种弊端自主性地发言渲泄。尽管部份留言“鄙俗”,但此现象对公民社会的养成,其实是有所帮助的。而我们不应忽略其背后对弊端愤怒的触因,更不能忽视一个事实——许多人仍旧秉持著就事论事的态度,在自己的网络空间、公共网络空间负责地发言。不仅如此,更有许多人在“网民”过度使用不当措辞时,自发地给予提醒与纠正。
媒体之间的角力、政党之间的斗争,是一错综的利益集合,评论者在抨击“鄙俗粗暴”的时候,是否忽略了更大的“粗暴”?
网络用户在巨大的权力底下,找到自己可以畅所欲言的空间,却反被部份“网民”的形象所覆盖、被国内部份评论重复贴上标签,以致被概括的“粗暴化”,并归类为“粗暴”者,然后必须承受诸多堂而皇之的责备与伤害。试问,种种被“粗暴化”的背后,谁侵犯了谁的话语权,而获利的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