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乾坤之锤定,推溯远由,早在1959年。1959年7月8日,时任马华公会宣传主任的(前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杨邦孝与副揆敦拉萨谈判。张木钦先生著《民族先锋之歌》记录,过程坎坷。
杨邦孝为之感慨万千:“最重要的还是马华公会的要求不获接纳。马华对教育的要求,是绝对坚决的,如果不能够维持这个立场,马华公会将无面目以对华人。教育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
马华内部的会议之中,杨邦孝激昂发言:“教育问题,并不是因为两封密函的发表而产生的,考试问题已经拖了两年了。现在所能达到的解决办法,就是不要谈它,等选举以后,作一般的检讨。”
当日,前董总主席郭全强先生令叔(芙蓉国会议员)郭开东也说:“全马有200万华人,难道没有35个人才(出任国会议员)么?华文教育如果不重要,为什么全马华人都激烈地争取呢?”
但是,一切既是惘然,也是枉然。林苍祐医生、朱运兴、杨邦孝等少壮派的领袖,最终不得不出走,一一退党。杨邦孝上呈的那一封辞职信中准确地预言了马华此后一甲子的困窘:
“数日来发生的事情及昨日的决定,我无可怀疑地认为:马华公会已经一无用处,甚至组织马华公会原来的目的,也不能达到。逗留在马华公会,我不能看出有什么用途。”
一个马来西亚华文学校举步之维艰,考查缘由,当见1960年。那一年,教育部长达立发表《达立教育报告书》,尽管华社普遍认为《报告书》在“华教颈上挂一把刀”,陈修信领导的马华公会一点不以为然。
贯彻单元政策何需契约?
李三春较后在国会起立发言,支持史上深具争论的《1961年教育法令》。李三春当时这样说:“我起来支持《教育法令》,……本法令最重要的一点。是华校将被承认为本邦教育的一环。”
1961年7月3日晚马来亚广播电台上,李三春继为中学之改制,做此说明:“教授华文之时间及节数有的说只有180分钟,有的说只有5节,也有说可以争取到三分之一。总之,这是一个执行问题,而非政策……”
执行也好,政策也罢,杨培根律师的〈大马国家教育44年〉指出了《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引起华人社会极度不安。那是因为,在这项条文下教育部长,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把所有的华文小学和淡米尔小学改为马来小学”。
此外,1972年加入的新条文26A,旨在废除存在已久,致力于维护和发展华文小学的学校董事部。华人社会抗议声因此四起。然则,自此“董事部不再有权力聘请或解雇小学教师和职员”,权限所及,只在食堂。
仅此两件,华教困境之事,由来所在,由此可见。是的,一切恰如政治学学者何启良博士在〈政治动员与官僚参与〉(1993)所言:“族群之间的重大课题大致上已经都尘埃落定。”
纠缠于无关痛痒的枝节
华小、独中、独大,一概如此,大家知之甚详。建校、师资、认证、拨款,都是这样。政权一声令下,单元的政策不变,政令一以贯之,何需所谓的“典当华教契约”呢?
董总一再所云,也止于署理主席邹寿汉(个人)所展示教育部(属下教育政策策划与研究组)秘书2010年9月发出的那一封信函。凭借,也似乎只在这么的一句话:
当时马华公会相关领导已同意接受“独中学生统一考试事宜维持现状”。因此,如果催促政府承认统考文凭,那么必须公平地重新审视当初所有达致的契约,包括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之2,即“取消教育部长该表华小和淡小,成为国民学校的权利。”
但是,书函原文和原典所书,毕竟为何?如我在〈赏析邹寿汉解读教育部公函〉(6月6日《东方日报》)所说,董总发布译文版本里的“契约”之后,个别报章另外附加“共识”字样。那么,何者为是:perjanjian还persefahaman?
就算是公文所用,乃是perjanjian,据杨贵谊、陈妙华伉俪合编的《马来语大辞典》(吉隆坡:世界书局;1988)注明,其实也带有“允诺”之意。董总为何咬定确有“典当华教契约”?
好吧,推到终极,马华公会的领导确实出卖了华教,但是,难道他们可能留下白字黑字的书写,让自己遗臭万年?就算他们蠢至如此,这又何必?法令的诠释,也绰绰有馀了。
董总领导何必不断转换师资调派和独中增建的焦点,一再纠缠于无关痛痒的枝节?这样下去,怕是广大民众无可怀疑地认为:董总已经一无用处,甚至组织董总原来的目的,也不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