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蚊型脚车意外事件的判决被高庭推翻,女事主被判罪成引起全国民众的热烈讨论,使得这宗五年前的案件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整个舆论的讨论重点都集中在刑责归属,有人认为孩子父母亲没有负起管教之责,使得孩子在半夜三点多还在路上飙车,也有人觉得女事主应负起法律责任,毕竟这背负了8条人命。
其实在纠结于上述问题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孩子会在半夜到路上集体飙蚊型脚车?直到数天前读到一份多年前某华文报对蚊型脚车的事件做过的深入报导后才豁然开朗。该文从青少年的心理发展、阶级差异和城市空间规划等面向反思整件事背后的复杂社会文化脉络,这也印证了所有的社会问题背后都有其复杂的背景。
其中笔者是对马来西亚的空间规划一塌糊涂的情况感同身受,就以蚊型脚车文化为例子,这种在不对的时间,使用不适合场地的青少年群体活动就是空间规划失当造成的结果,而这种问题并不只是发生在柔佛新山,蚊型脚车的问题是全国性的,可见这是一个国家整体空间规划出现问题的结果。
从空间规划的角度来看,国内普遍存在一种“找吃”(赚钱)至上的发展思维,只要有利可图,任何土地似乎都可以建上数十层、以千计的住宅单位,而这种发展模式却不考虑交通负荷、休闲用地等需求,发展商似乎只求赚得盆满钵满。
人类的生活不只有工作、念书,还需要休闲、娱乐和社交联谊等活动,当我们的主管单位配合发展商的需要毫无节制的将各种原本作为休闲公园规划地的土地改为高密度住宅的同时,休闲、娱乐和社交联谊权力也被分化,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可以到市郊去完成相关活动,而经济能力不足的家庭则被剥夺了这方面活动的权利。
孩子们不会就此罢休,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市中心的中下阶层小朋友在道路旁的小绿地踢球,又或者在捷运旁或是停车场空间骑脚车、游戏,是谁让这些孩子的童年只能够卑微的与车争地?在险象环生的环境中边享受那么一丁点的游戏?
发展不应只看经济效益
我们可以不断的谴责家长们纵容孩子玩蚊型脚车,也可以要求警方严格执法,只是一昧的谴责,不断的执法和取缔就能够解决问题吗?那种不明白事情严重性,以为自己能够掌控一切的年少心理谁没经历过?取缔和谴责只会让他们有更多的疑惑的不满,而这些孩子也会发展出一套更能够逃避取缔的方法继续活动,或许半夜三点骑车就是回应取缔和谴责下的结果。
发展不应该只是看数字和经济效益,城市的土地规划应该要从人本和生活的脉络为中心。英国生活成本最高的伦敦市拥有63%的绿地,世界生活成本排行第六的纽约在其黄金地段曼哈顿区就有著长4公里,宽0.8公里的中央公园,浪漫之都巴黎拥有超过500个公园和花园,连邻国新加坡也计划在2030年成为全球绿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可见世界伟大的都市都有著为了满足居民休闲娱乐需求所设立的公园绿地。
反观马来西亚,吉隆坡市中心那历史悠久的东姑花园已经变成遗产大楼,地处黄金地段的吉隆坡羽球馆也因为经济考量而拆除,让路给三千多个住宅单位的发展计划,历史悠久,绿荫围绕的拉萨敏申组屋(Razak Mansion)则被以会沦为贫民窟之名铲除,取而代之的是12栋48层楼,近6000个单位的庞然大物,这不就是一再提醒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各位,安居从来不是这个国家发展关心的方向,财阀赚大钱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在这个基础上,当我们一昧的谴责这些蚊型脚车的参与者和家长监护人的同时,其实是忽略了底层孩子们游戏休闲的权利?在今天马来西亚都市空间规划下,休闲游戏的权利似乎已成为中上层阶级专属,而身处于底层的人民就只能够在缝隙中苟且吗?
别忘了游戏和玩乐是每个孩子成长必要的经历,或许我们该问的不是他们为什么爱在公路上飙车,而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必须要在公路上游戏?这些孩子是空间功利发展下的受害者,沈可婷也是整个失控的都市发展下受害者,得利的是那些在市郊高级洋房内不愁生活、游戏的大老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