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穆斯林友善”自助洗衣店之出现——至少对本人来说——一点都不令人意外。毕竟以当下的宗教化大势来看,尤其加上本国向来就对各种制度化分化和歧视相当“包容”,不敏感、不稀罕,甚至无视、无知于“人生而平等”的民主大原值,因而所谓“上行下效”,民间出现效仿官方的分化和歧视行为,实在没啥出奇。
换言之,此个案不仅反映了“伊斯兰化”的加剧,更突显了当前政治体制的病态。如说若不是柔佛州苏丹有点“反建制”、“反常规”的“路见不平一声吼”,在州政府的纵容和中央政府的无作为之下,恐怕“轻舟已过万重山”了。质言之,事件的症结恐怕还不在于伊斯兰化,而是政治体制和文化的严重缺陷,瘫痪了社会本该对公民权益的捍卫及保障!
无风不起浪
遗憾的是,坊间许多论者总是聚焦在所谓“极端的伊斯兰化”来论事。殊不知,若没有政治体制从正面的“祝福”或反面的“刺激”,任何宗教化要走向极端,恐怕也非易事。比如当年的阿富汗或伊朗之“塔利班化”,说实在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部分也得归功于当时政治体制有欠民主,不重视人权和文化权,以至宗教野心家有机可乘。
其实,在民主成熟的社会,任何人要推崇、发扬极端的宗教主义,只要不走向“反社会”——尤其诉诸暴力——都不是太大的问题,因为健全的政治体制和文化总会有办法监控、制衡、抵销之。比如美国,就曾诞生过不少极端的新兴教派,包括一些热衷于原教旨主义者,对凡属“异教”的东西都非常敌视、抗拒、排斥。但由于相对健全的民主制度,包括高度普及的人权意识和严明的法规,这些原教旨主义者根本无机会为所欲为,大搞其分化和歧视。
职是之故,把有关宗教极端现象归结于宗教主义和宗教化本身,诚属见树不见林也。当然,或也有不负责任的当政者企图通过“便捷”论调来掩饰本身无权、无力、无能或无意落实国家的民主化。
事实上,“穆斯林友善”的洗衣店和“土著友善”的“玛拉电子城”,活脱脱就是制度化分化和歧视的一对同“基因”怪胎,惟奇就奇在某些人只是很在意前者,为之怒吼或哀嚎,大斥“塔利班化”,但对后者却友善、客气、低调得很,甚至认为其“有助于缓和族际紧张”。殊不知,当社会容许后者出现,前者的诞生,恐怕逻辑上已是注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