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家的宗教“权威”和种族政治寡头权威可谓“同声同气”,动辄把人民划分为甲方乙方,比如教徒和非教徒、土著和非土著、原住民和外来者等。划分之后,还自作主张的规定甲方一定如何,乙方一定如何,或者甲方应该如何、乙方应该如何,完全不理会,甚至不晓得什么叫做“个体”、“个性”,遑论“自由选择”。
当然,也有可能这些权威不是不知道个体的存在,乃至很明白天赋人权的道理,但为了扩张和巩固本身的既得利益,他们宁可人民是蒙昧、乖顺、盲目、儒弱的,好方便他们装神弄鬼、转移焦点、为所欲为——包括盗取国家财富以自肥。职是之故,他们的口头禅经常是:自由是危险的、个性是堕落的、人权是外来的、民主是有害的。
附和权威论述
问题是:为何人们必须接受这些权威的蒙骗和摆布,典当了个体呢?为何沦为甲方乙方,对某些人而言,会是那么容易,乃至自然而然的事呢?实际上,坊间存在不少所谓“知识分子”,对如此的二分法亦甘之如饴,不晓得是出于无意识还是别有心机,总爱附和权威们的论述,比如某教徒不可以反对某教法、某族人必须支持某族基政党才能有获得保障之类的言论。
也有些“知识分子”平日最爱批判本族中心主义,频频呼吁“跨种族”、“跨宗教”、“拥抱他者”,一派自由主义良知先锋的样子,但一转身却又不断提醒、告诫某族人要谨慎、清醒些,可别为了支持政改而典当了族群利益。且不挑其有点滑稽的自相矛盾,殊不知,长远而言,针对制度的政改,才是能有效化解种族主义的正途,而非其自以为聪明或开明的“心灵喊话”。
言论自由不可妥协
质言之,要破除政治和宗教权威们的二分法,人民必须拥有足够广博、成熟的知识和思想,才不会被其人牵著鼻子走。而广博、成熟的知识和思想必须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包括媒体、创作、学术自由)之上的。是以,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不可妥协的大原则,无它则社会永远无法进步。
遗憾的是:某些社会根本就放任宗教和政治权威动用各种手段来宰制,甚至扼杀言论自由,动辄祭出“敏感”的大旗来制止公开讨论关键课题,有时候不惜派出其“马仔”来借故闹事,以合理化其所谓“敏感”。
总之,人民心中必须有一把尺,用来衡量所谓宗教和政治领袖,以及众“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那些三句总离不开甲方乙方,尤其爱为两方编织内涵、预设立场、制造对立的,干脆把其“拉黑”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