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家长要求法庭裁决“董总放行关丹中学报考统考并不影响统考合法性”之案,从一开始,耐人寻味的是,三番几次发言的主角显然都不是家长本身,而是所谓独中家长代表的李勤政。
眼下庭外和解之声现出,一律也是交由李勤政全权代言:为救统考,全国华社、华团、文教团体,马华、董总、教总、林连玉基金、关中董事会,各州华教团体和60间独中董事会,都应该团结一致,向首相要求,让关中学生合法报考统考云云。
甭说内文提及组织逻辑之紊乱,但是,如此这般的安排,不知缘自何故?如果李勤政的子女也就读独中,自己何以不愿挺身呢?反之,要是李勤政个人实则没有讼诉之法统(locus standi),则他怎么代表三位家长的意愿?
撇开这些不论,李勤政之论调,思之犹是困惑。凭靠常识之理解,统考对谁开放,主权原在董总;何以需要劳动内阁之长的纳吉?否则,遵照此等逻辑,各地独中年度的报读考试,似乎也需领导之恩准,才能公开主办。
退一步说,设想关中报考统考确实需要部门准之,按照现行《教育法令》的章节和条文诠释,此事想必该交教育部处理;为何这位当年一早南下新加坡就读中学的李勤政,反而把一切推到首相身上,要纳吉插手?
李勤政当下所要厘清的,到底是个法律的议题,还是政治的争议?显然的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状况。因为这样,一方面他代表三位家长要求法院定案,另一方面则要首相下令个干涉。
李勤政难道不知行政的作业和司法之体系,犹如河水和井水,各有既定的界限?可惜,这些年月,华社之所为,总是这样,说是遵崇法治,偏又回到人治之摇摇摆摆。结果,诸事生乱,也就屡见不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