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美国独立革命或法国大革命,刚成功时,其所高举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恐怕根本还没把妇女、非基督教徒和非白人考虑在内。然而,随著社会演进,这些理念都渐渐涵盖了更多人。是以,今天一些西方国家,不仅公民,连非公民都享有高度人权。即使不是每个西方人私底下都欢迎非西方人,甚至还极度憎恶、仇视之,惟在社会制度上,不得不承认其人还是比较“文明”的。
职是之故,本国于某些领域上,如说政治、宗教、教育、电影艺术等,开始有知识分子或“良心人士”经反省后,勇于检讨、批判现有体制,呼吁实现更公平、公正的制度,那绝对是值得肯定的。那些试图借“向来就是这样,为何之前不见有人反对”来合理化不公平、不公正制度者,只能显示其僵化、闭塞和粗暴。
如果说“向来就是”能合理化现有制度,那这世界根本进步不了。因在某些社会,于掌控大权的极端主义政教精英眼中,电影就是一种“不正经”的东西,甚至去电影院也会鼓励“罪恶”,所以总会有诸多条规来干扰、阻碍电影业的发展。
其实,除了最近闹哄哄的马来西亚电影节,把本土电影区分为马来语电影和非马来语电影来评比颁奖的课题,本国还有其他冠上“国家”之名,却对非马来元素采取差别待遇的制度,如“国家文学奖”。乃至所谓“国民教育”系统,也有漠视非马来和非伊斯兰元素的问题。整体而言,电影界最近几年所显示的观念、行事和作风,堪称朝向开明、公正的清流和先锋,相关单位和人士应被高度肯定,以作为其他领域的模范。
应公平对待公民
虽然国家也可以立意良善地替特定群体著想,为其设立特别的空间和机制,来扶助其政经文教等各领域的发展,但出于偏狭、排他的国族或种族意识形态的制度,始终都是不正确的。凡公共资源和建制,都理应公平赋予、对待所有公民,唯有对于弱势者,如原住民等,方能给予特殊待遇。随著社会进步,尤其民权意识的提高,掌权者不能不具敏感而引领改革,否则只能被时代淘汰,甚至谴责。
至于民间组织,因不涉及或少涉及公共资源和公权力的运用,则可以主观选择其关照对象,如某些社团所设立只惠及本族、本教、本州属、本籍贯、本行业、本姓氏等的各种奖贷学金和文化奖项等。即使跨族、跨文化、跨地域是受赞赏和鼓励的,但人们诚不能于这一点上“公私不分”——尤其是只会质问民间组织,对官方机构则噤若寒蝉。
诚希望电影节之后,会有人出于良心而开始反思及改革“国家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