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通过人来实现的,这自不待言,没人能否定人的因素对于政治现象,包括其“素质”的决定性。只不过,人们若只懂得拿政治人物说事,根本搞不懂当下普遍思维和体制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一味纠结或纠缠于所谓“好人”和“坏人”的拉扯,甚至据之来为本身的政治态度和立场作抉择,那实在令人傻眼又摇头。
质言之,民主国家之成为民主国家,关键正在于理念和制度,而非看谁在掌权执政。若理念清楚、制度健全的话,遇到“好人”,国家诚能治理得更好,遇到“坏人”,也不至于骤然沉沦、衰败、崩坏,因健全的制度本就能对掌权者和国家机器进行某种检讨、制约和中和。
无论如何,民主诚非完美的制度,毕竟人性的弱点也会通过民主机制而被给力、放大,如说非理性的民粹主义,就有可能把不公正,甚至将残忍正当化——如通过所谓“大多数民意”对弱势者进行制度化歧视。是以,真正的民主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教育和信念的确立,非只是“游戏规则”而已。若不先建立“人生而平等”、“人生而自由”等作为“民主之基”的理念,民主被民粹绑架,恐怕是常有的事。
核心理念需明确
职是之故,民主的核心理念必须充分、明确、笃定地显示在社会合约之中,以作为一种价值和原则而被严格遵守、履践,而最高的合约即国家宪法。就算某些人坚称其容许某种身份和权利“差序”的宗教圣典乃“来自于神”的“最高合约”,那也只是其信众之间于宗教范围之内的事,决不能用来限制,遑论取代世俗的国家宪法。
总之,一个成熟的社会必须懂得用心于关照、监督和参与公共理念及制度的建构,而非把政治当大戏来看,看到“好人当政”就满怀期望,看到“坏人当道”就万念俱灰,反应尤其“戏剧化”。如当下某些人认为目前政坛都是“坏人”和“烂人”当道,那干脆于大选时投废票好了,以免“助纣为虐”,或至少能潇洒地表达个“不满”。殊不知投废票更可能是“助纣为虐”,且以后或连潇洒的自由都会被剥夺了!
与其纠结在“好人”和“坏人”,人们不如开始给政党和从政者施压,力求其展现、证明对民主化改革的认可和投入,且要善用手中一票来要求或肯定其表现。至于媒体,也著实不应再沦为“政治小报”,光爱聚焦、炒作或审判政治人物的“好坏”,对根本性的理念及体制问题则轻描淡写或讳莫如深。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