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人确有必要严肃看待的是:伊刑法最终会否在全国落实?说实在的,即使当下有哪方企图推行伊刑法,还得面对执政党内的反对力量——尤其得向其选民交代的东马政党或政治人物,惟若任举国宗教化的大势再发展下去,恐怕这股力量迟早都会被“攻陷”或“收编”,而其推行者就无后顾之忧了。
与一贯光会拿伊斯兰党“说事”,乃至“翻炒”的时评家和政客所主观认知或想像不同的是:当前最“危急”的状况,实是宗教主义势力已经越来越掌握了从民间到政府内的诸多领域之话语权。如此话语权具体表现在逐渐倾向、迎合或标榜特定宗教主义之思维、价值和议程的各种象征、观念、论述、教育、行事标准,乃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换言之,宗教化动因或动力并不仅在于某个政党,而是充斥整个社会。
拿西马的经验来说,也许40,乃至30年前,宗教主义还得面对不小的阻力,因各政党及司法系统内,基于奉守建国时期的世俗主义原则,都有相当的反对力量。然自从一党独大的威权结构形成,加上强人主政,政经文教和司法体系在遭遇颇全面地自上而下的强势管控(或干扰)之下,社会的人权和民主意识及文化被严重局限,甚至削弱,结果为宗教主义开拓了滋长空间(不论是支持或反对政府者)。毕竟,最能够消解宗教主义的,其实是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而人权和民主受挫的社会,正好不利于后两者的成熟。
东马基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所造就的社会及文化语境,虽说对西马的宗教化大势不无一定的“免疫力”,但只要当前的政治基本结构和局势不变,要抵挡西马的政治——宗教话语势力之渗透,如说通过教育、媒体、行政机关,乃至“非政府组织”者,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实际上,单看沙巴的例子,就知道“当年”和“当今”的变化有多大了(连“人口”也变了)。毕竟在掌握各种权能和资源的威权之频频“关照”下,要维持“州本”,难矣!
不晓得出于懵懂或拘谨,舆论一径漠视威权结构和宗教主义崛起的深层关系,过于聚焦在特定的“表面”和“当即”因素上,诚有欠周详。实际上,只要威权持续通过国家机器排挤、压抑、围剿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受益的除了种族主义之外,都只会是走向“意识形态专制”的宗教主义。总之,如此现状不改的话,看来伊刑法是迟早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