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女性在社会的教育机会和经济能力的提升,我们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女性到了社会认定的“适婚年龄”与“生育年龄”时,依然选择单身及留在职场工作。我相信这些超过30岁的单身女性,经常会接收到各种来自亲朋戚友关爱的询问:什么时候交男朋友?几时结婚?几时计划生小孩?
前阵子听到一个故事,一位男性友人非常关心朋友Y的人生大事,他催促Y必须尽快交男朋友。当Y说“不急”的时候,他很不认同,因为他觉得如果Y还不赶快找个男朋友的话,她的年龄将要超标,此后就不用再多想婚姻的可能。Y反问比她年长几岁依然单身的男友人,为什么他不交女朋友?他又说自己不急。
在上述的故事情境里,我们理解到这名男友人的想法是,女性一旦过了某个年龄,就不能/没有资格进入婚姻。如果我们仔细理解他的话语,就可以明白他的思考逻辑。他的意思是女性的身体状况会随著年龄增加而每下愈况,因此她们必须把握黄金生育年龄,以便为丈夫诞下健康的婴孩。而男性因为不需要怀孕,于是他们与他们的身体可以慢慢等“有缘人”。
媒体或人们会为步入“适婚年龄”的单身女性,冠上“败犬女郎”、“剩女”等称呼。这是一种夹杂著性别歧视的单身歧视。而“生育年龄”则是把女性的意义简化至“生物定义”上的价值。男友人的说法就是认为女性无可避免面对其生理上的限制,所以她们要赶在生物(生育年龄)限制时间内,找个对象结婚传宗接代。
这里背后更深层的喻义是表现了社会婚姻制度里的异性恋父权思维。在这个思维下生活的人们,无论男女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女性必定是一个异性恋者,她们必须进入婚姻,而她们的人生最终目的/价值就是生育孩子。让人感到纳闷与不平的是,女性的卵巢与子宫的使用期限,就决定她们的婚姻或更准确来说是她们生命的价值吗?
选择进入婚姻的异性恋女性,她给予丈夫的爱、忠诚与照顾,与她可以/不能生育一个小孩,必须同时放在一个天枰上衡量吗?如果以一个女性的身体不再适合生育,来否定她在婚姻内的贡献与意义,其实就是以一个生物性的眼光来看待与定义她们,无视女性作为一个自主的个体,拥有的婚姻选择权与生育权。对于这么保守的男友人与不少和他相同想法的人,我们如何继续讨论同性恋婚姻、情欲自主、多元家庭等社会议题呢?我想这真是一条漫漫长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