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据说在面子书上侮辱了某“重要人物”,结果被举报,旋即被警方调查,甚至还牵累到其网友。于是便有有识之士苦口婆心地奉劝网友们网上留言要小心,更重要的是应尊重他人,不该出言不逊,或造谣、污蔑、诋毁、煽动、恐吓之类。也有些人甚至借此呼吁缩紧网络自由。
坦白说,不管是运用何种媒体,也不管是针对何人,只要是足以造成伤害的言论,都应被调查,若证据确凿的话,涉案者就该被提控,交由法庭审理。这或也早已是种常识了,著实不用多提或多报,不过若被伤害的是比较特殊的“公共人物”的话,媒体确有责任做些报道,人们也可针对之做些评论,希望能达到些积极的社会教育、反思,甚至整风、改革等效果。
无论如何,在某些社会,资讯的不开放、不透明、不自由,往往造成媒体的报道实乃朦朦胧胧,无法把真相充分揭示,结果不仅受众一知半解,连评论者也难以谈得全面、深入和公允,有时更会沦于失衡、草率、乖离,甚至以讹传讹。难怪某些人不禁要感慨“谣言未必止于智者”。
然更糟的是:完全没有报道——不是媒体不想报,而是保守、独裁的政治势力不让报,结果所谓的“第四权”,仅沦为笑话。
于不少“侮辱”案中,部分媒体充其量只报道了一半,至关紧要的,如当事人到底说了什么,指控者的理据在哪,往往不得而知。一些比较负责任的媒体的确会报道当事人的言论,让受众可自行判断,惟另一些媒体则似乎过于“慎重”地自我审查,结果受众只知道有人被指控侮辱,却不知其所以然。更离谱的是:即使不知所以然,部分受众,包括理应更谨慎的评论人,也贸贸然地跟风猛批当事人,这未免太嗜血、太欠公道了吧?
或许我对此事过于挑剔,不过人们必须谨记的是:当这社会动不动就有人跳出来声嘶力竭地指控某人污辱、冒犯、不敬、挑衅某种“神圣”的时候,更紧迫的是建立一套中立、透明、严谨的标准及程序来处理之。这对于那些喜爱发表高见的评论人更是重要,否则“分分钟”被指控的,就是您本人了。
有些论者自以为一向言论客观、公正、理性,不会惹事,然所谓“一种米养百种人”,也许您的“正义”,正是某些人眼中的“暴力”。若资讯无法开放、自由的话,有可能您莫名其妙就成为媒体上被围观,甚至围剿的“施暴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