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溅起千层浪,伊斯兰法和伊斯兰国课题又挑起坊间口水战,可见其确有一定的“市场”——至少对握有政治和媒体(包括社交媒体)空间的部分人士而言。至于广大的民众到底作如何想,除非有很好的调查报告,否则难以捉摸。不管怎样,从其被媒体所聚焦,加上朝野各方也急于回应,可见其毕竟具一定的相干性,诚非某些人所声称的已“过时”。
的确,包括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文化等公领域的宗教化已是截然的趋势,而且不是特定教徒或非教徒所面对的问题,更不必和特定族群之“前途”捆在一起谈。那些只替某族群担心宗教化之“威胁”的观点,实是狭隘和短视的,人们应从普遍的公民权益角度来关怀课题。宗教化之影响绝对深远,而非若属某教信徒,就得以豁免或保全的情况。反对宗教化者,必须提升其论述格局和素质,否则难以取得最正当的道德制高点。
此外,那些把宗教化之企图或责任光套在某政党头上,绘声绘影地呼叫“狼来了”者,若不是视野和思维能力有限,就是刻意营造黑白分明的简单印象来呼拢老百姓。实际上,不分种族、文化和信仰背景,“一刀切”地实行的宗教化措施(身在官方体制中者体验最深),以及极度不公的宗教发展和管理政策,早已是渐进但巩固的事实,绝非因一场选举就可能“从天而降”者。自诩看穿“国王之新衣”者,恐怕本身也是无视另一层新衣的“庸众”。
坦白说,公共生活的宗教化不一定是坏事,乃至是值得鼓励的,因其或有助于祥和社会关系。不过,现代民主社会所不能容许的,乃宗教被升级为公权力,或说公权力所依据的唯一或主导性意识形态,导致少数人得以“挟宗教以令天下”。世俗体制之合理性不是建立在否定宗教之上,而是捍卫个体自由,不让尤其是精英化或民粹化的意识形态借各种冠冕堂皇的“神圣”来侵犯,乃至取消个体之主体性。
换言之,要避免,或说遏制宗教化,真正的救药更在于“民主化”。不论在思维或体制上,人民都必须努力挣脱流于专制、单元、封闭、霸道的威权主义,让思想、言论、教育、文化等都更自由、平等、开放,由此才能避免专制者或煽动家得以恣意滥用宗教因素来打造及挥舞权力。
别天真地以为您杯葛了某个政党,就可免于宗教化。要杜绝宗教化,终究还是得“还政于民”!